5分钟就能在网上买到1000个银行卡信息,包括卡主的姓名、卡号、身份证、电话号码,还有银行密码。昨日,央视一则报道引发舆论关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层出不穷,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首先是要有法律保障。
5分钟,上千条,个人信息的泄露、贩卖和利用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一旦个人信息泄露,被有针对性地出售,轻则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不便,重则会造成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无法估量的后果。
《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显示,去年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原因,导致总体损失约805亿元,人均124元,其中约4500万网民近一年遭受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
信息安全问题愈演愈烈,是基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中国固定宽带接入端口数达4.07亿个,用户规模居全球首位。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网络零售交易额跃居全球第一。
而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在互联网匿名、开放的特性下,个人信息的搜集、窃取、贩卖则变得更加容易。
当然,目前惩戒出售、利用公民信息行为的法律不少,针对目前一些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相关部门也在不断进行惩戒、处理。但事后惩戒的办法,在目前互联网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对于个人信息安全的保障而言,难免有些治标不治本。
单就个人信息安全而言,虽然有很多法律法规涉及,但条文多乱杂,不成体系,多个部门也是“九龙治水”,形成了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区域实质上的空白。
与此同时,我国目前打击网络个人信息泄露行为仍处于查处难、取证难、维权难的境地。业内有观点认为,目前,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我们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界定,难以区别正当或非法使用个人信息;信息泄露取证难,难以确定个人信息是在哪个环节发生泄露;执法力度统一难,难以确保多个监管主体执法的尺度一致。
所以,一项专门针对个人信息安全,涉及事前监管、事后惩戒的法律就极为必要。在事前监管方面,个人信息如何采集、保存、传输,谁有权发布、访问等,都应该划出明确的红线,给相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戴上法律的紧箍咒,避免信息被有意、无意甚至恶意地搜集、泄露与贩卖。
这就涉及各种如通信公司、银行、电商等平台,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的同时,做到各相关方权责明晰。同时,个人信息泄露造成损失时,消费者的举证、维权、赔偿等问题,也应当有合理规定。
只有当我国的信息安全防护法律体系不断健全,立法、执法、普法等不断推进,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才能够真正得以缓解。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时代愈发展,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则愈难。如电话时代,人们对信息安全的要求不高,互联网时代、个人金融卡时代、实名制时代接踵而至,更多的个人信息处于被侵犯的风险中。
所以,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保障,不但是当务之急,且需要有一定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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