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2006年12月25日出版的<计算机世界>报(华南版 ).
WEB2.0大潮从国外传到中国,因为中国的特殊情况,有点变了味道。
悖论1、WEB2.0——草根还是精英?
传统WEB1.0时代是由极少数精英生产内容给大众看;而WEB2.0的本质是由精英主导的语权正在流失,新技术令内容制作的门槛降低并且传播的成本也大大降低,使观众开始参与内容的生产。个人做音乐,个人做DJ,个人做电子杂志、甚至个人做电视台。都说Web 2.0颠覆传统了精英,其实不然,人类天性并非积极的互动参与者。现在从各大WEB2.o网站看来,“少数人表演多数人凑热”的情况并无改变,只是这个少数人比以前WEB1.0 时代多了而已。WEB2.0还有一个1%规律,即100个在线的群体中,有一个人创建内容,10个人参加互动,剩下的89个人只是在旁观。
WEB2.0的草根平台路线很多都失败,例如网络原创音乐平台失败的原因就是全依赖草根模式,但事实证明,歌曲的走红必须是一个商业化的流程,有包装、有定位、有推广,音乐的传播必须是有序的过程。未来一定会有越来越多的专业制作机构生产的内容,这种现象在YouTube上已经开始出现。WEB2.0平台也需要大导演、大制作的视频版《黄金甲》,而不是《黄金甲》的视频版,传统内容的二次利用。
悖论2、WEB2.0是长尾还是80/20原则?
80/20原则是说,这个社会20%的精英产生了80%的权威内容和信息,大多数用户产生的草根内容只会占主流社会的20%的比重。而长尾理论则是告诉大家,剩下的80%依旧有商业价值。在长尾情况下,渠道成本降低,并且消费者获取信息更容易,加上长尾区域由于数量庞大,其盈利总和足以形成一个新兴的巨大市场。
但是长尾只有在特定的条件才能实现。以数字音乐市场为例,国外数字音乐出现长尾现象,是因为互联网已经非常普及,互联网用户的年龄段也很广泛,并且都是eBay、iTunes、亚马逊等这样大型的网站。而中国互联网也不像美国那样普及,网民集中在狭小的一个年轻群体,中年人不会上网,并且中国都是中小网站,因此内地数字音乐行业形不成那个长长的尾巴。因此现在国内还只能按80/20法则来行事,80/20法则目前阶段还通用于数字音乐、视频分享、博客等WEB2.0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