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00多元买的钱包,用了不到两个月就坏了,好不容易换了新的,用了却不到15天!”近日,市民宗女士遭遇此事。而红谷皮具方面却称是人为所致,并非产品质量问题。宗女士称,她在花园路的红谷皮具店花了319元购买了一款钱包,使用不到两个月,钱包表面就出现明显磨损,店家工作人员告诉她,此款钱包的质保期限是一个月,一个月之内才能包退、包换,她的钱包已经过质保期限了。经过多次协商,店方同意更换一款同等价位的钱包给她。没想到,新钱包用了不到半个月又坏了,她再次去店里请求更换钱包时,店家称产品并无质量问题,而以人为所致为由拒绝更换。宗女士认为,她并没有刻意损坏,更换的钱包连半个月都不到就坏了,难道不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而且,质保期限也只是口头上的承诺,并没有在收据上做出标注。“钱包的质量绝对没问题,我们可以拿产品去质监局检验,这些磨损明显是人为所致”,红谷皮具店对消费者做此解释,并称该店以前出售的钱包从未出现过类似情况。对此情况,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表示,法律是可以支持消费者申请退换货的。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出现非人为所致的质量问题时,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经销商都应当承担修理、更换和退货的责任。但对于过了质保期限的产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销售者是否要承担更换或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王新亮称,普通的钱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出现严重磨损的情况,但是在短短的一个多月,甚至半个月内就出现质量问题,如果不是人为所致,那就只能是产品本身质量的问题了。
时间: 2024-11-03 07: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