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郭莹)由于认为美国商业软件联盟没有经过全面统计就擅自发布数据,并称中国软件盗版率80%的做法,严重损害了中国国家和公民形象,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董正伟等数十名律师将商业软件联盟和ICD机构起诉到朝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每名原告1000元精神损失费。 十几天前,美国商业软件联盟在国内外公开发布其通过美国IT产业研究及调查机构IDC公司所做的调查报告,涉及世界各国盗版软件率数据。报告中指出,2008年度中国PC软件盗版率为80%。但就在5月26日,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受知识产权局委托发布中国软件盗版率调查报告,数据显示,中国软件价值盗版率为29%,产值盗版率为15%,与美国数字之间相差极大。 对于两组数据存在如此大的差距,董正伟认为,商业软件联盟仅仅依据微软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的使用情况就草率地做出中国PC软件盗版率为80%的判断纯属诽谤、污蔑,构成对中国公民和计算机用户、消费者名誉权的侵害,也是对中国国家形象的侮辱诽谤。 董正伟表示,一旦胜诉,每个中国公民都可以此向两被告请求赔偿。
时间: 2024-09-26 12: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