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拖了一个多月了.老板今天跟我说,你这样解除合同,合同上写了合同期内解除合同,要赔偿一个月工资!!尼玛的外包!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问题补充:昨晚回去仔细看了下合同,上面只是说"乙方合同期未满,按<<劳动法>>31条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1.甲方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3.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损失具体金额10%-100%赔偿."还有,好像提前一个月辞职就不算违约的吧,不用给违约金的吧
解决方案
只要提前1个月提,一分钱都不要赔!合同里就是写明了要你陪一个月,你也可以不赔,这个违反劳动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且合同里也不会这么写。公司一看你玩这个劳动仲裁,就立刻软,其实他们都是欺侮你不敢打官司。
解决方案二:
花50元找律师咨询一下,他会告诉你解决方法的。
解决方案三:
像这样的公司,把你的合同复制三份,身份证复印五份,然后去劳动仲裁那边,交下材料,然后回家等15个工作日,劳动局就帮你搞定了。我就这样干过。这种事情,劳动局基本上都站在劳动者这边,而不是公司。当然,公司名字都说下,防止其它人继续上当。
解决方案四:
应该不用扣得
解决方案五:
应该没有这样的规定。
解决方案六:
应该是不用扣的吧,给点分吧
解决方案七:
这么操蛋的公司!!!
解决方案八:
至少不用扣吧,上一家公司骗我离职,我如果不主动离职,还有一个月补助呢,那个害人的妹子我现在还记得
解决方案九:
这种约定也能上劳动合同,这叫哪门子的合同。。。去劳动局举报这垃圾公司。
解决方案十:
《劳动合同》上是这么说的:如果你希望提前就走,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这一请求,如果被拒绝,强行离开,单位有权利在满三十天后再履行离职手续义务。什么是离职手续义务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换句话说,如果你强行离职,单位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扣钱吗?其实没有单位照样必须发放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但是,你的离职对于单位给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有权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你索取赔偿金。-------------我被扣过,就当给请公司的人吃顿饭,但走的时候一定要和其他员工将,你工资是被扣了一个月的,工资是多少,让公司人都知道,省的老板忽悠其他员工说你是被开除的。。。如果用公司电脑的话,走的时候一定要把电脑格式化,然后重装一个系统,什么常用的软件不装。最好驱动也不装。我上一家就是这么干的。。。
解决方案十一:
要看你和他签的合同上有没有这一条,如果没有的话那么就不用扣工资的,因为你提前。 你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决方案十二:
公司提多给你一个月工资,才对.不然就劳动仲裁.
解决方案十三:
不会把,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好了把,看样子我也要去翻出合同来看啊
解决方案十四:
你天天打游戏 看新闻 等Boss来辞退你 到时候就是他违反约定了 他还要给你违约金
解决方案十五:
这么讲吧。中介黑押金的事情合法不?不合法。黑了不?黑了。
其他方案:
我被扣过一个月的工资过。劳动合同上是这么说的:对辞职的请求,单位有几种反应: (一)同意辞职,做满三十天后办理离职; 如果你希望提前就走,你可以向单位提出这一请求,如果被拒绝,强行离开,单位有权利在满三十天后再履行离职手续义务。什么是离职手续义务呢?《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换句话说,如果你强行离职,单位可以延迟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有权利扣钱吗?其实没有,单位照样必须发放你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但是,你的离职对于单位造成损失的话,用人单位有权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你索取赔偿金。
其他方案:
哎呀,又是一道悲剧,没事慢慢再耗一个月,要是不行告它。
其他方案:
提前一个月通知了就不用扣工资了
其他方案:
你签合同的时候没看条款?吃一堑长一智把
其他方案:
这合同太霸王了...
其他方案:
不用的 如果是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要给你补发公司, 但员工辞职 是不在这个范围里的. 劳动合同是保护员工的 不是公司
其他方案:
可以咨询下律师,好像合同里面这一条是霸王条款
其他方案:
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并协助办理交接,不可以扣工资;公司需要出示发票证明付钱给你培训了才能扣除培训费;无缘无故扣钱坚决申请法律仲裁;
其他方案:
一般都是公司给个人赔钱。警告你老板,不给钱就投诉
其他方案:
很显然不合法,就算是合同里写了,也是霸王条款。
其他方案:
我虽然也是主动离职,提前一个月申请,除了正常工资之外,公司还另外按照N+1的补偿给了工资补贴。
其他方案:
补充一下,合同的有效性是基于合同法来的,所以霸王条款直接秒杀。
其他方案: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http://www.chinaacc.com/new/63/64/80/2006/2/zh3433185739622600227086-0.htm劳动者离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 如果公司各种阻拦,你直接威胁它将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劳动仲裁。
其他方案:
强烈建议报名字,一致同心抵制这样的公司
其他方案:
楼上的您太幽默了,天天不加班也算耍无赖啊
其他方案:
你也可以耍无赖,天天不加班。
其他方案:
这明摆着坑爹合同,把公司名称贴出来,让大家都知道一下,每一个程序员都转发一下看看他的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
其他方案:
看合同,若合同里没有,那他就不合法。
其他方案:
不合法,但是一般也没办法,如果你愿意给他耗,也可以
其他方案:
建议,你现在好好看看合同上咋写的。如果真写的提前离职要赔付工资,那你可以考虑下发工资之后离开~
其他方案:
还不如裸辞呢!很正常!你走的时候肯定要坑你!把公司名称报出来?让我们都知道下!这吭爹的公司!
其他方案:
既然合同上写了那就是合法的。。你当时签的时候应该看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