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民的个人隐私拥有“被遗忘权”,并据此要求国际网络搜索引擎巨头谷歌(526.65, -6.44, -1.21%)必须按照当事人要求删除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
欧洲法院的裁决可能引发一股要求移除相关个人信息的浪潮,使谷歌等互联网科技公司背上沉重的运营负担。同时由于谷歌等公司依靠收集、分析、储存信息数据进行盈利,无怪乎,谷歌回应,对这一裁决感到“失望”。
“保护欧洲民众个人信息的一次显著胜利”
一名西班牙男子2010年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不满谷歌将一则1998年刊登在西班牙媒体上的信息放在公共搜索结果中,这则信息是说该男子曾因无力缴付房贷而被迫卖房。这名男子要求谷歌删除相关数据或采取相关保护措施。
欧洲法院5月13日在卢森堡就这起诉讼案件作出了以上裁决。而该案件只是发生在西班牙的超过200起要求谷歌撤下涉及个人数据内容的起诉之一。
法院在裁决书中认为,与谷歌类似的网络搜索引擎是公民个人隐私数据的“控制者”,因而具有移除相关个人隐私数据的责任。公民可以要求谷歌删除“不适当、不相关或随着时间流逝不再相关的信息数据”,包括第三方通过谷歌发布的链接信息。
欧盟司法委员维维亚娜·雷丁5月13日表示了对该裁决的支持,称“这是保护欧洲民众个人信息的一次显著胜利。”
维维亚娜·雷丁的发言人米娜·安德利娃14日对本报记者说,欧盟欢迎这项裁决,它不仅强调了欧盟对于保护公民个人数据的重视,同时也对欧盟相关数据保护的法律做出了几项重要的澄清。“这项裁决澄清了欧洲数据保护的法律同样将应用在那些向欧洲市场提供服务的非欧洲企业,而之前一些相关公司往往以公司物理服务器不在欧洲作为不必遵守欧洲法律的借口。”
将给互联网搜索服务商增加巨大额外成本
该裁决带来的另一项重要改变是,举证(即证明这些数据因为某种需要而不能被删除)的责任将落在企业而非个人身上。这一变化可能导致网络企业对过去的运营模式进行大幅度改革,最终导致成本的剧增。
欧盟早在1995年就在相关数据保护法律中提出了“被遗忘权”概念,任何公民可以在其个人数据不再需要时提出删除要求。欧盟委员会从2012年开始建议制定关于“网上被遗忘权利”的法律,提议包括要求搜索引擎修改结果,以符合欧盟保护个人信息的方针。
在布鲁塞尔工作的克利斯朵夫·昆纳博士是常年研究个人数据保护的高级律师。他对本报记者表示,欧洲法院的这个判决将对未来互联网总体发展方向产生深远影响,将加速欧洲现有数据保护法律的制定过程,但也有可能对互联网信息自由传播产生负面影响。
一些欧洲媒体认为,这一裁决将帮助某些人隐藏过去,从而使人们难以评估某些信息。不过预计在涉及公众人物或与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时,这条法律很可能不适用,这也要求互联网公司必须完善现有的信息删除政策,撤下涉及个人数据的链接,并通过相关标准来区分公众人物和普通人,这无疑将给互联网搜索服务提供商带来巨大的额外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