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交通(601188)今日公告,近日公司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签订了有关税收优惠的协议。自公司成立开始纳税之日起,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将按公司年缴纳税金(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提取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划拨给公司,政策优惠期为10年,其中第1-3年为100%;第4-7年为50%;第8-10年为30%。 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将会降低公司2010年及未来税赋。 此外,公司公告,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绥公司)48.76%股权出售给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简称“龙高集团”),转让价格拟为7.472亿元。经初步测算,此次股权转让将为公司带来约1000万元的投资收益。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绥公司股权。 龙高集团是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实际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59680.3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19%。 东绥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25日,注册资本138,295万元,主要经营高速公路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东绥公司截至201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资产基础法下权益值为153234.96万元,收益法下权益值为39479.98万元。
时间: 2024-10-11 19:3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