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这是继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网络购物之后,第二次提到关注以网络购物为代表的新型消费业态。与此相应,电商立法也成为多位人大代表的提案。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这表明中国正仿效国际惯例,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在此背景下,2013年1月15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1-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报告深度聚焦2011-2012年度电商相关新规,对《著作权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网络零售管理条例》、《反垄断司法解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决定》等电子商务领域热点法律法规进行深度解读。
据了解,在2011年的最后几天里,中国的互联网世界上演了一出史上规模最大的泄密闹剧。从CSDN、天涯等论坛社区,到人人网、开心网、多玩网等多个社交、游戏网站,再到当当网、淘宝等电子商务网站,均牵涉其中。而电商网站是重灾区,1号店员工倒卖客户信息,当当网、亚马逊中国、苏宁易购、国美在线等知名电商用户账户被盗等频繁上演。
在此背景下,通过立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呼声,针对网络信息保护的立法被提上日程。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这表明中国正仿效国际惯例,制定专门的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我国尚无针对网络商品交易相关的法律,使得国内电子商务发展凸显不良的发展状况。价格战、虚假促销、快递乱象、售后服务、信息泄露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此,第一部针对国内电子商务实物与服务监管领域的全面立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监管条例》也在2012年拉开帷幕。该条例由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发起并组织制定,已明确列入2012年度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系我国目前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监管层面的首次立法。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全程参与立法调研、撰写。目前,我国在电商领域的标准建设还处在非常空白的阶段,电商标准制定的空间和范围非常之大,考虑到电商产业的特殊性,电商企业参与标准制定也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关 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