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消息称,近日,山东济南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室“博警”(负责管理微博等新媒体的警种)孙健因为在新浪微博上遭网民侮辱谩骂,以“监管不力”为由将新浪微博告上法院。
警察为打狗辩护遭指责
孙健开通了微博“孙警官说事”,并申请了个人认证。“近期对于"滕州狼"的传说风声四起,我看到在打狼之前的"枣庄连发5起疑似狼伤人事件"中,咬人的到底是狼还是哈士奇?没有定论。"似狼"也好、"灰色动物"也好,可以肯定的是这些动物是流浪、凶残、肉食。在选择保护人还是保护"似狼"动物时,我首选保护人。”孙健遭遇100多名微博用户“板砖”的消息发自3月28日,被认为是替警方开脱,许多跟帖内容不乏侮辱性语言。孙健之后再发一条微博辩护,“如果非要为鉴定是狼还是狗而纠结不清,那么下一步很可能会因噎废食。如因停止打"狼"而导致悲剧再次发生,警方还将面临另一个网络舆论:打"狼"不力……那也会是"出力不讨好,不出力更不讨好",反正不是人。所以我支持打"狼"。”
孙健分别于3月29日、4月1日、4月17日,多次向微博管理人员进行通知和投诉,要求删除包含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诽谤等内容的一百多条微博和评论,但新浪微博并没有删除。由于微博的开放性,这些微博又被大量转发和传播。
律师:警察个人微博可维权
孙健最后选择诉讼解决问题。孙健的代理律师李敬涛认为,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利用微博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的信息;开展微博客服务的网站,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对传播有害信息的用户予以制止、限制。孙健要求新浪删除微博中包含对自己进行侮辱等侵权内容的评论并赔礼道歉,同时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元。
有网民认为,“孙警官说事”的账号因为加V认证,属济南公安的官方账号,不代表个人,因此不能提出民事诉讼。李敬涛回应,“孙警官说事”是个人微博,不同于“济南公安”等单位微博,在微博上孙健是民事主体而不是代表行政主体。对其个人的谩骂和侮辱,孙健有权维权和起诉。孙健微博的个人介绍中也注明:“本博观点为个人观点,不代表组织不代表身份。”
截至5月14日,新浪微博方面未就此事进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