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000608.SZ)10月2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拟以现金2.3亿元向食品研究院出售合计持有的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告称,公司拟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交易完成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东光兴业股权。 阳光股份表示,上述交易通过股权转让和债务转移,公司能收回资金6.3亿元。预计该交易将产生投资收益2.29亿元。 阳光股份本月21日曾公告称,计划出售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等五家全资控股子公司100%股权。公司以此方式出售了其在青岛、烟台的四个房地产住宅项目。 公司当时并表示,该交易通过股权转让和收回对目标公司的股东贷款,回收资金约16亿元,将大大增强公司现金储备,增强阳光新业的对商业项目及包含商业地产的综合项目的项目开发能力,有利于公司把握商业地产投资机会及长远发展。 据其此前披露的数据,阳光股份今年上半年商业物业租赁收入为12,024万元,约占公司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的43.74%,与2010年公司商业物业租赁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7.58%相比有明显的提高。 阳光股份26日收报4.27元,涨2.40%。
时间: 2024-11-02 09: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