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iPad2的发布,以iPad为代表的平板电脑风生水起,摩托罗拉、三星等厂商纷纷杀入平板电脑市场。与此同时,电子书、智能手机等掌上终端设备也备受市场认可,掌上终端市场迎来了繁荣时代。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在掌上终端繁荣背后,数字版权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尖锐的社会问题。
去年,汉王电子书与中华书局的版权官司是国内数字版权乱象的一个缩影。日前,《新京报》旗下的派博在线起诉了苹果在线软件商店“中文报刊”软件开发商北京迈思奇科技,理由是“中文报刊”侵犯了《新京报》的版权。随意在Google或百度中输入“数字版权纠纷”会发现,近几年数字版权诉讼似乎已成家常便饭。
此次派博在线起诉迈思奇科技,缘于运行于iPad和iPhone上的“中文报刊”软件。据悉,“中文报刊”软件上刊载《新京报》内容,且每日实时更新。“中文报刊”开发商迈思奇科技并没有获得授权就擅自转载《新京报》内容,《新京报》多次与迈思奇科技交涉未果后将迈思奇告上法庭。
从现有的法律来看,迈思奇擅自转载《新京报》的内容属于侵权。此前,《新京报》曾因未授权转载其内容先后起诉了TOM在线和浙江在线,最后《新京报》胜诉。此次《新京报》起诉苹果在线商店软件开发商,暴露出掌上终端应用软件的版权隐忧。
众所周知,无论是苹果的iPad,或是汉王电子书,各类掌上终端吸引了众多的软件开发者,尤其是苹果在线商店。由于苹果在线商店采取了与开发者应用分层的模式,市场占有率高的软件开发者会从中谋求巨大的利润。正因于此,掌上终端应用开发成为一个新兴的繁荣市场。由于我国目前在数字版权方面没有健全的立法,诸如迈思奇这样的公司才会肆无忌惮的转载其他平台的内容为己用,为自己谋取利润。
诚然,通过法律诉讼,诸如《新京报》、中华书局等版权拥有商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维护。可我们不要忽视一个问题,在《新京报》起诉浙江在线,经历了多轮胜诉和艰难的取证才胜诉,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客观地说,如果企业版权意识比较强,《新京报》也无需与迈思奇对簿公堂,毕竟起诉不仅浪费钱,还浪费时间,更有伤企业的合作理念。
未来,iPad2、电子书等掌上终端市场份额越来越大,对应用软件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以iPhone为代表的智能手机,也对应用软件有着旺盛的需求。电子阅读是掌上终端最典型、使用率最高的一项应用,必定会刺激电子阅读市场的飞速增长,版权自然会成为一个尖锐的问题。
未来,要想解决数字版权纠纷,一是要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二是要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数字版权的保护。众所周知,技术手段对数字版权的保护方法也是加密或授权,仍存在被破解的可能。所以,立法才是保护数字版权纠纷之本。鉴于目前国内数字版权立法严重滞后,掌上终端市场繁荣背后的数字版权隐忧必须引起政府监管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