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今天报道,被称为山西前首富的山西金业煤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新明在报纸上发表声明称,最近,有的网站在不了解">真相的前提下,对他本人和企业进行了不实报道,给他本人和企业造成了无辜的伤害和损失。声明要求有关网站立即停止侵权,他本人及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去年以来,网络上突然有很多关于我个人以及企业的一些不符合事实的传言,比如我"跑路""失踪",甚至"被抓了""向警方自首了"等等。”张新明说,“我们也曾经向一些网站提出过抗议和改正的要求,但是一直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在这种无奈的情况下,我只有通过登报来为自己澄清事实,为自己维权。”
张先生要求“有关网站立即停止侵权”,实际上就是让网站把相关文章撤下来,尽管还以“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进行警告,但我认为张先生的要求可能会落空。
我搜了一下,网络上对张先生不利的文章,不仅有网络水军的杰作,还有一些是报纸、杂志的报道,属于正规的出版物,标题中不乏“在逃”、“赌博”、“被通缉”这样的用词。网站只是转载了报纸、杂志的文章。
网络出现之前,报纸、杂志刊发了再大的负面新闻,影响也就一阵风,过后想找到报道此事的报纸、杂志,即使去图书馆也未必能如愿。而网络发达的今天,查什么一搜,一秒钟的事,好事会留下“红色档案”,坏事会留下“网络案底”。
令张先生头痛的是网络上的文章,但“病根儿”却是发表这些文章的报纸、杂志。张先生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找对“病根儿”再下药。
王建琦
时间: 2024-12-24 11: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