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B2B研究中心讯)
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帮助搜索引擎获得巨大成功的商业模式现在正受到挑战……
能将搜索引擎和B2B电子商务平台相提并论吗?
从提供的服务内容和对象看,搜索引擎(如百度、谷歌) 和B2B电子商务平台(如阿里巴巴网站、网盛生意宝等)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服务:搜索引擎服务于对互联网精确信息的获取,它面对的对象是所有互联网的用户;而B2B电子商务则是帮助企业进行贸易,特别是帮助中小企业获得供应商或采购商,因此它的服务对象并不是所有的互联网用户,而只是企业。这些差异性是没有人将二者相提并论的主要原因。可是,如果我们撇开服务的内容,转而探寻二者的服务目的的话,我们会发现,他们在某种程度上有着相当的重合。
从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用户构成看,绝大多数并不是普通的互联网用户,中小企业占据了主要构成。对中小企业而言,竞价的目的是为了产品或是品牌推广,最终目的是希望潜在的买家能够轻易的发现他们,并且购买他们的产品或是服务。同样,B2B电子商务更为纯粹,它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帮助企业做成生意。
因此,从“达成生意”的角度看,用户在搜索引擎上竞价排名是为了带来更多客户,达成更多生意;而在B2B电子商务平台上也同样如此,尽管二者提供的服务形式不同,但帮助客户“做生意”的终极目的却毫无二致。
服务B2B,搜索引擎和B2B平台谁更有效?
现在摆在用户们面前的问题是,选择何者更能够有效地促成生意的达成。
我认为,搜索引擎在帮助客户“达成生意”的效率上,与B2B电子商务平台有所差距。
1. 从直接的贸易服务角度看,搜索引擎所做的是市场推广活动,对贸易的直接支持有限。这种关系就如同企业内部的“市场部门”和“销售部门”,搜索引擎发挥了“市场部门”的作用,而B2B电子商务平台则兼具二者。
2. 诚信问题是制约生意达成的最主要原因之一,主流的B2B电子商务平台为其上付费用户提供了诚信认证,而搜索引擎不直接提供这种服务。
3. 搜索引擎上的用户排名需要竞价,且排名与用户进行的实际贸易活动无关。但在B2B平台上,通过诚信度(或诚信指数)进行的排名与用户进行的实际贸易联系紧密,能够引导用户更多的关注自己的商业行为。
4. 从信息传递的受众角度看,B2B平台的关注者更具有目的性,其商业诉求更为直接。
5. 主流B2B电子商务平台开始为商务交易提供“一揽子”的解决方案,为整个交易的商业流程提供服务。
上面的比较只是搜索引擎和B2B电子商务平台诸多差异中的一部分,但足以说明问题。如果我们假设一个小型企业只能在搜索引擎和B2B电子商务平台中任选其一的话,他会选择何者。毕竟,搜索引擎的性质是公众信息平台,而B2B电子商务平台是更细分的商业平台,它直接服务于贸易,且提供了一些贸易必须的功能。
电子商务平台会否侵蚀搜索引擎的利益?
不过,上面的论述并不是表明搜索引擎和B2B电子商务平台是互相排斥的。毕竟,有相当数量的客户同时利用这两种服务,并且我们也不能说,搜索引擎只服务于B2B领域,在服务于普通消费者方面,搜索引擎在商业推广上仍然具有巨大的优势。
但在B2B这个领域,搜索引擎的重要性的确正在受到B2B网站提供的更专业化、更针对性的服务的冲击。当用户,尤其是那些规模不大的企业用户发现B2B网站已经足够满足需要的时候,他们借助搜索引擎的愿望就会降低。而且,“做电子商务找B2B网站”和“做电子商务找搜索引擎”两个概念听起来,前者的逻辑更加自然。
从我所做的局部调研看,网商将搜索引擎作为补充的观点非常鲜明。“来自于搜索引擎的询盘非常有限”,一位网商告诉我,“我们几乎所有的客户都来自于B2B平台。”我调查过的大多数网商都有在搜索引擎上竞价的经历,但现在他们则几乎不再竞价。
有一种趋势是搜索引擎厂商必须考虑的,那就是当电子商务愈发成熟之后,类似于B2B的情况会不会继续出现在服务于普通消费者的领域。如果电子商务足够发达,购买者和供应商都习惯于从电子商务网站上寻找商品和服务的话,搜索引擎服务于商业的作用就会降低,尤其是他们赖以生存的那部分长尾领域。
这是否预示着互联网下一个十年的重心已经开始发生转移?搜索引擎的奇迹该从什么领域继续延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