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贾小翠 记者 洪雪)盗取QQ号,骗取号码内好友的汇款。近日,房山法院审结一起因网络诈骗引起的QQ好友财产纠纷案。
2011年12月4日,李某用QQ与几位好友聊天,突然同事朱某的QQ头像闪了起来。“有事请你帮下忙,我正在外面,有一笔6000元的欠款着急支付,你能不能先帮我支付一下?”朱某的QQ号码发来这样的信息。
当时李某正与他人聊得尽兴,且还登录网上银行准备买东西,也没多想,其顺手点鼠标通过网银将6000元打入了对方提供的账户中。
与此同时,朱某也陆续接到几个电话,好几个朋友问他是否在网上借钱。经询问,朱某才知自己的QQ号被盗,骗子正在以自己的名义向好友骗钱。
朱某马上与李某取得联系,李某才明白这是一场骗局,马上去公安局报案。
“事发后很长一段时间,朱某并没有提及还款一事。我是出于对朱某的信任,才毫不犹豫地将钱寄出。”李某认为:“这些损失全部由我承担,我觉得自己特别委屈。”于是他起诉了朱某。
被告朱某也觉得自己冤枉,辩称“6000元不是一个小数,别人也收到了同样的信息,都知道打电话确认一下,偏偏李某法律意识淡薄,这么常见的骗术也能上当。”
朱某称:“如果大家都上当汇了款,这些钱都让我赔,我觉得这样也不公平。”
最后,双方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协议,两人各自承担一半损失。
法官提醒
此类案件属网络新型骗术,遇见类似情况要提高警惕,通过打电话求证等渠道与借款人取得联络。也可以进行细节问题盘问,一般骗子会露出破绽。
由于QQ不要求实名身份认证,因此不能作为认证对方身份的一种方式,若出现财物损失,与QQ主人并没有太大关系。
时间: 2024-10-23 20: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