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填在出席“流通行业两会代表媒体座谈会”时呼吁尽快制定《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他表示,网上店铺与传统的实体店铺相比,只是销售模式不同,其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接受各职能部门监管。同样作为代表的苏宁集团董事长张近东也提出了加强网店征税等方案。于是,“网店征税”再一次引起舆论的普遍关注。
网店征税并非新话题,对此,业界大鳄们也有所“预感”。在2012年7月于杭州举行的阿里巴巴全球网商大会上,马云曾说过,暂不清楚国家什么时候对网店收税,但网商要时刻做好准备。而从电商行业的发展来看,对网店征税是规范管理的需要,是大势所趋,当有效推进。
事实上,在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也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通过“税收杠杆”调节电商市场,即向网店征税,对其进行规范管理,就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措施之一。
然而,笔者认为,“网店征税”不可贸然施行,还需逐步推进。如何推进?应该有三个考量:首先,给电子商务适度松绑。不妨借鉴美国的《互联网免税法案》,延期几年,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在网络交易的平台上寻找共同点,最终契合消费者的理念和企业的利益,拉动内需,促进交易额的增长。
其次,征税方面当与实体经营区别对待。对于消费者而言,传统的交易方式过于单一,也受条件的限制,而网上交易则具有使用便捷、信息丰富、性价比高等优点。若对网店征税,网店商品的价格必然会上涨,那么,税收势必会转嫁给消费者。对于网商而言,发展的空间也将被压缩。因为网上交易最大的优势是价格优势,征税后必将导致中小网商获得的收益不大,却要承受高出成本的税费。因此,在征税方面还应当与实体经营区别对待。
再者,必须出台网店征税的具体办法。去年5月,武汉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向当地一家淘宝店征收430余万元税款,但我国目前尚未出台对网上征税的具体办法,此次征税时间因而饱受诟病。虽然现在有企业所得税,但网店不同于一般企业,所以,对于网店征税的范围、标准、税率,需要从法律法规上予以明确。当然,这一切当在税收法定的原则下进行,进而确保征税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依法而行,万不可再“摸着石头过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