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富心振 记者徐亢美)近日,浦东新区法院判决一起计算机“黑客”案,3人用“逻辑炸弹”攻击他人网站,分别被法院判处缓刑1年至缓刑6个月。 去年4月,上海一家计算机科技公司委派项目经理王某为海口一家集装箱班轮公司做网站开发项目。完工后,由于对方拖欠合同约定钱款,王某授意公司程序员张某编写“逻辑炸弹”等程序。这家集装箱班轮公司的离职高级程序员沈某也参与作案。3个月内,案犯采用远程登录、植入“逻辑炸弹”程序等方式,频繁攻击被害公司网站,造成该公司日常业务无法正常开展。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王某、沈某、张某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3人均自愿认罪,且已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法院作出从轻判决。
时间: 2024-10-03 13: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