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温州泰顺方面处理立人集团集资案心急火燎之时,一起发生在江苏淮安的民事诉讼案,或许将成为压垮立人集团董事长董顺生的最后一根稻草,这起诉讼案的案情,很可能将摧毁很多人对董顺生最后的信任和同情。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立人集团三项资产所在地之一——淮安市调查了解到,立人集团关联公司淮安国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淮安国康”)已被告上法庭,立人集团涉嫌伪造假财务章。
本报记者亦了解到,发生在淮安的数亿元债权,并没有去设在温州泰顺的债券登记点登记,如加上这部分尚未登记的债权,立人集团欠款总规模还将扩大。
此前,据新华社报道,立人集团已涉及民间债务45亿元~50亿元,目前已登记债权人逾5200人。
淮安国康与立人集团到底是怎样的关系?伪造淮安国康财务专用章的责任,到底由立人集团还是淮安国康的负责人来承担?数亿元淮安的债权,能否独立于立人集团得到清偿?或许,最终的答案需要温州泰顺和江苏淮安两地共同解决。
主张权利诉讼牵出假章
温州泰顺县人梅显友,16岁离开温州外出闯荡,和许多泰顺人一样,一直在外地做建材生意,人到中年,小有所成。
2011年8月,在泰顺老家亲戚的劝导下,他将积累下的160万元辛苦钱,投给了立人集团。立人集团的高管之一夏蔚兰正是这名亲戚的邻居,在夏间接的反复动员之下,梅显友成为了被杀熟的对象之一,月息4分。
本以为可以坐息生利,没有想到仅仅过了1个月,立人集团向社会宣布无法清偿所欠债务。这对梅显友来说简直如同晴天霹雳。
梅显友第一时间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由于借款条落款章为“淮安国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显友并没有在泰顺县起诉,而是将起诉地点定在了淮安国康的工商注册所在地——江苏淮安楚州区法院(已改名为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下称“楚州区法院”)。
2012年1月10日,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子。
淮安国康的律师在法庭上表示,梅显友出具的日期为2011年8月28日和9月22日的两张借款单,落款章并非淮安国康的法定财务章,系有人伪造,并出示了工商局备案的法定财务专用章样示。
这一结果令梅显友愕然。
楚州区法院政治处章主任向本报记者证实了庭审过程中辩方律师的意见,称这一案件搁置在原被告双方对财务专用章真伪的认定上。淮安国康的律师当庭否认了这枚财务专用章为淮安国康所有。
据本报记者了解,当天出庭的只有淮安国康的一名律师,旁听席坐着四五名来自泰顺县官方立人事件处置工作组成员。淮安国康法人代表周静晓并未出庭。
本报记者获得了淮安工商局备案的“真章”印鉴。与梅显友所持借据上的印鉴相比,“真假”两份印鉴均刻有“淮安国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字样,乍看上去,无甚分别。但仔细研究,两者字体有细微分别,尤其是开发的“开”字,真章的“开”字,两横之间的距离较假章更为紧密,肉眼完全可以分辨二者的差异。
梅显友被告知所告非人。然而,在梅显友持有的两张借据上,有经办人夏蔚兰签名。如果要追究,只能追究夏蔚兰个人的责任。但梅显友认为,无论真假,该枚财务章项下的借款条,都应纳入立人集团的债务范围。
梅显友的自信来源于其后他与董顺生和夏蔚兰的数次谈话,董、夏二人在谈话中均对该枚公章项下的借据表示认可。
针对此次债权纠纷,淮安法院保全了价值185万元的(160万本金以及利息)淮安国康的房产,以及查封了淮安国康的两个账号。账号的查封,令淮安国康业务往来颇感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