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不少专家指出要根据预付卡的具体使用领域予以区别对待。相关资料显示,在我国,商业预付卡分为多用途和单用途两种。多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由专营机构发行、可跨法人使用的预付卡,如国华汇银发行的汇联卡,这类预付卡的预付金统一存入银行账户,由发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则是指由商业企业发行,只能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不得跨法人使用的预付卡,如各大连锁超市的购物卡或提货卡,这类预付卡的预付金直接由发卡企业管理。无论对哪类预付卡,政府都应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经验对其进行严格管理。
上海学者郁慕湛撰文指出,商业预付卡中存在金融监控盲区,容易成为购卡方的逃税工具,更是腐败官员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对商业预付卡持限制,至少是不支持其进一步发展的态度。
他指出,商业预付卡实际已成为金融监管的灰色地带。对于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企业而言,卖出一张预付卡就等于在账面上完成了一次销售,而实际上商品(或服务产品)仍未出售,发卡企业通过售卡直接控制着大量预付金的流向和使用。同时,持卡者则可以通过“黄牛”将预付卡变现,这样的二次流通并不会在账面上有所反映。“发卡方为了卖卡可随意开具发票项目,送礼人买卡可以不实名,收礼人把卡卖给"黄牛"套现,"黄牛"再以一定折扣优惠将卡转手倒卖给贪图小利的消费者。购物卡其实承载着避税、洗钱、行贿、受贿等诸多功能,已经形成了一条庞大的灰色利益链。围绕预付卡,商场内外从事代购、回收、倒卖活动的地下产业也可谓异常猖獗。”一位在检察院工作的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
商业预付卡在我国通行了近二十年,在减少现钞使用、便利公众支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另外,其在刺激消费方面也起到一定作用,有的甚至成为某些商家盈利的“秘密武器”。
预付卡对于某些商家的特殊“贡献”一般人难以想象。据统计,在某些零售企业,总销售额的两至三成甚至更多都来自于预付卡。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当前不景气的经济环境下,预付卡带来的巨额预付款,已经成为部分零售企业得以存活的重要资金来源,而这并非中国个别城市独有的现象。
耿莉萍指出,某些商家会在暗地里阻滞预付卡的使用,预付卡的所谓“便利性”其实也值得怀疑。比如到了打折销售的旺季,一些商家会全员上阵,阻止“黄牛”将卡兑现给消费者。
她表示,在我国,政府遽然取缔预付卡的难度较大,这主要来自商家的阻力以及预付卡存在的现实影响力可能影响零售市场的繁荣。但商业预付卡也确实存在诸多弊病,首先是其容易成为腐败的工具;其次是不利于商业公平竞争(发卡多、网点多、名气大的商家,可以毫无顾忌地提高某些商品的价格);再次,一些单位借福利发卡,不但剥夺了员工的消费选择权,还偷逃税款。所以,政府应该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两害相权取其轻,对其进行严格管控甚至逐步取消。
郁慕湛也认为商业预付卡的正面作用寥寥无几。其无现金、快捷结算的消费便利完全可以通过POS机刷卡来达成。至于商家要提升销售额,也可以通过发行会员卡、购物积分来鼓励消费。
记者注意到,商务部刚刚审议通过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更加明确了对预付卡购买人的权益保护。如《管理办法》要求,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预付卡业务30日内到相关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指定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发卡、售卡企业应保存购卡人的登记信息5年以上;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等。《管理办法》还规定,发卡企业要严格管理预收资金,预收资金只能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信贷;设立资金存管制度,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应将部分预收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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