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罗某为在押人员提供检举立功的线索信息,收受贿赂18万元,因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5年。2004年11月6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监狱服刑的罪犯白玉岗、樊献明与在同监服刑的李广、张爱国预谋,由张爱国假装脱逃,然后由白玉岗、樊献明向监狱举报,制造白玉岗、樊献明立功的假象。
2008年,入狱前的张海在法庭上听法官宣判。很快,张海便通过自己的手段,部分地勾销掉了法律的判决
前健力宝总裁外逃曝出监狱“减刑乱象”:
1人佯装越狱多人举报立功
">2014年1月20日,广东检方证实,应于2015年出狱的前健力宝总裁张海外逃。
千方百计获取线索,根据线索,检举、立功、减刑。如果没有找到这条“越狱”的捷径,40岁的张海现在应该还在广东韶关乌江监狱里服刑。
2005年3月,张海被佛山警方拘捕,后因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获刑10年。据此推算,张海的出狱时间应该在2015年。然而,因为在狱中“有立功行为和表现良好”等,张海获得了两次减刑的机会。第一次从10年减为8年,第二次减到6年。最终,张海在监狱里服刑6年便提前出狱。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通报,张海在监狱服刑期间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现均属虚假,以此裁定对其减刑系错误行为。韶关市中院重审并于2013年10月31日对张海两次减刑的裁定予以撤销。广东省检察院也证实张海立功减刑造假属实,已立案审查。
律师向看守所买线索让其“举报立功”
事实上,早在2006年,张海就尝到“立功”的甜头。
2012年11月,乐昌法院发布通报: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长罗某为在押人员提供检举立功的线索信息,收受贿赂18万元,因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5年。
通报上说,2006年下半年,原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某找到时任佛山市看守所负责“深挖扩线”工作的罗某,要其为他的当事人张保寻找检举立功线索材料,并送给罗某好处费3万元。
罗某便将一条抢劫案线索告知“张保”,并将嫌疑人“张磊”调至“张保”所在的第25监仓,由“张保”通过检举“张磊”犯罪的形式立功。在通报中,张保和张磊均是化名。而张保即是张海,律师徐某即张海的辩护律师徐玉发。最终,张海检举狱友张磊伙同他人入屋抢劫致人死亡获得法院的认定。
入狱之后,张海立功减刑的想法也从未间断。张海的努力,在当时也得到了丰厚的回报。最终他获得了两次减刑机会,第一次从10年减为8年,第二次减到6年,最终得以于2011年年初提前出狱。
同监室内的犯人合谋“立功”
在监狱中,像张海这样,走这条“越狱”捷径的犯人绝非孤例。
服刑者先通过狱外的帮手向办案人员行贿,购买正在调查的案件线索;然后勾结监管人员或通过律师会见渠道,将线索传递到狱中;最后由服刑者在狱中向司法机关“举报”自己层层买来的案件线索立功。
没有钱财铺路,也能立功。同监室内的犯人合谋,一人佯装脱逃,多人举报立功减刑。
2004年11月6日,在河南省驻马店市监狱服刑的罪犯白玉岗、樊献明与在同监服刑的李广、张爱国预谋,由张爱国假装脱逃,然后由白玉岗、樊献明向监狱举报,制造白玉岗、樊献明立功的假象。经驻马店市监狱刑罚执行委员会研究,认为白玉岗、樊献明阻止他人重大犯罪,避免了一起罪犯脱逃、杀人的恶性重大事故,属于重大立功。最终驻马店法院裁定,对白玉岗减去刑期17个月。且在樊献明已于2004年上半年被裁定减去刑期14个月的情况下,又作出对樊献明减去刑期20个月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