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抽着烟心情正好,接到好几个来自媒体记者的电话,问我如何评价阿里巴巴举报《IT时代周刊》新闻胁迫的事情,由于下午没翻微博没及时看到这件事,搞到我一头雾水。阿里巴巴先是报案,这会儿又改举报了?新闻胁迫是个什么罪名?刑法里有还是党纪国法里有,听说过胁迫少女卖淫的,胁迫顾客购物,胁迫小孩乞讨卖艺的,新闻胁迫是个什么意思?
捎带手查了下百度百科,维基百科及一切百科,还是没找到新闻胁迫的准确定义。马云之前说过,多少年以后阿里会招很多心理学家、哲学家和语言学家等等,这次我总算明白阿里招语言学家是为什么了,自造语言呗。自乔叟写作起,中古英语向现代英语转变;文艺复兴时但丁用托斯卡纳方言写作,奠定了现代意大利语的基础;而在如今,认为自己无所不能的中国公司阿里巴巴开始自造汉语词汇,这必将推动现代汉语进一步走向新时代。
阿里巴巴这次又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体位,在缄默期先是让好朋友史玉柱发声,指出媒体趁人封口时质疑是不厚道的表现,与此同时自己却频频发声,又是报案又是举报,尽情折腾。由于本人过去几年被标签化得太严重,每一次阿里的大事小情,总会有媒体过来报告,顺带问一下有什么想说的没有,因此我只好被迫再次发文给媒体提供素材,一处水源供全球,节省吐沫星子,提高效率。
常识问题是,阿里巴巴上次报案时说有机构敲诈30万美元,用以敲诈的材料以某周刊和某些自媒体人的负面报道为主体。目前看来,阿里提到的某周刊,就是《IT时代周刊》,但这个敲诈阿里的机构基本可以排除《IT时代周刊》了。因为在中国,敲诈勒索是刑事犯罪,根本不是举报的管辖范围。
如果这家周刊的人直接向阿里要钱,只要证据在手,警察可以直接抓人。去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报,证明还没到这个份上。估计《IT时代周刊》最多是跟阿里的人接触,提出加强合作,订杂志一类的事情,这些中国媒体普遍存在的现象,你懂的。当然,在一切没调查清楚之前,这些都是我个人猜测。
媒体现在越来越宠物化了,掌握了大量资源的公司,往往秉承着你乖一点就给糖吃,不乖就不给糖的原则。但唯有阿里巴巴逼格这么高的公司,才敢秉承你乖一点就给糖吃,不乖就弄死你的原则。这实在是要打破坛坛罐罐,建立新世界的节奏,对此我举双手支持。阿里巴巴号称庞然大物,弄死几个媒体跟碾死几只臭虫一样,有这能力为何不干。借此机会在《新闻法》出台之前净化一下新闻界,也算是阿里巴巴以一公司之身,帮国家行政机关干了活了。话说回来,媒体也确实是没出息,用新闻舆论监督为名争取利益也是常态,谁让新闻业举步维艰,商业化不利呢。
对此事我还有一句话点评,那就是:证明了别人黑,也无法给你洗白。
说完《IT时代周刊》的事情,说说我个人的事情。几年来我对阿里巴巴多有批评,但大多是基于公开信息所做的评论,我的原则是接受爆料,但不一定写出来,听小道消息,却不一定信,质疑其行为,但不涉及家人。但阿里果真是属于纯洁无暇处女型的,犯了错误别人说几句不是反省一下自己,而是出动水军肆意抹黑,先破口大骂质疑对方的用心,再大言不惭质疑对方的专业度,最后再阴阳怪气质疑对方的动机。说实话,阿里巴巴面对质疑的态度,是几年来支撑我一直坚持下去的信心来源。我知道,怕别人说,并不惜用一切卑鄙手段封别人嘴的企业,一定是有问题的。
这不今天下午,在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颜乔说要举报《IT时代周刊》的微博发出之后(很奇怪不是阿里巴巴官微发出的),这位颜总监又发了一条微博,暗示某公司的葛姓总监与我本人的亲戚关系,并调侃我是该公司公关部的第四名员工,意思是我是受那家公司指使的。微博发出了,传播是更重要的,阿里巴巴作为大企业了,找了一帮认证账号和段子手四处转发这条微博,看样子是要把影响造出来再说了。
颜总监,爱心提醒你一下,造谣传谣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爱听我的话就别删那条微博,继续找大号来推吧。你们不就是想整死我这个质疑者以显示你们的牛逼么,这其实是太容易不过的事情了,适当时机我会遂你们心愿的,但我葛某人不是被吓大的。祝你们吃好喝好,玩好,发大财,当土豪,牛逼不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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