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第六届中小企业博览会在广州会展中心拉开帷幕,国家工信部等多部委酝酿数月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时出台。国家工信部部长李毅中表示,为了让更多数量的中小企业拿到贷款,国家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建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此外,明年元旦起,对年应纳税所得税额低于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20%的纳税率不变,但所得税按减半计入应纳税额。
促中小企业发展意见出台
昨日,在中国与中博会主宾国西班牙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上,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透露,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于昨日正式发布。李毅中表示,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总量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因此,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在新形势下发展遭遇的难题,今年4月份即安排由工信部牵头进行调研,制定《意见》。
据介绍,目前,中小企业占工商注册企业总数的99%,经济总量占全国GDP的60%,上缴税收占50%,最重要的是,提供了城镇就业岗位的75%。
李毅中表示,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的实体经济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中小企业受到的影响比大企业严重,虽然目前经济已经企稳向好,但融资、贷款、担保难依然是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最大问题。针对融资难、准入门槛高、负担重以及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自身存在的问题等,《意见》在此前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基础上,延伸、细化了已经实施的措施,也提出了新的解决措施。李毅中表示,《意见》的意义不仅仅是本身的“含金量”,还有一个重要的信号就是“国家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鼓舞信心,动员民间资本投入到(中小企业的发展)建设中。”
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松绑”
李毅中解读《意见》二十九条时表示,核心的内容体现在六个方面。第一方面,完善政策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让中小企业进入更多的行业和领域,但是,李毅中表示,由于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不足,不建议中小企业投身到重化工工业领域,而是进入符合中小企业自身特点的服务业。此外,对于目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不合理的问题,《意见》也提出要进行重新划分为大、中、小、微型企业。
李毅中还透露了几项政策完善方面的具体做法,如在政府采购方面,也将对中小企业进一步“松绑”,规定一定比例的产品必须来自于中小企业;将原定于实施至2009年底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将延续至2010年底。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在岗培训补贴等。
鼓励民间资本
设立村镇银行
“各地成立了担保公司、不够,又成立了再担保公司,也给予了免税政策,大银行也成了中小企业贷款事业部,但是,还是没有彻底解决融资难题。”作为《意见》的第二个核心内容,李毅中表示,它的新意在于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村镇银行以及小企业银行。
“这是我国金融机制的重大改革,我认为,大企业大贷款大银行做,小企业小贷款就应该小银行做。”李毅中举例表示,近日,他随温家宝总理视察村镇银行试点时,“一个50多岁的村民刚好过来申请5000元的贷款,用来养猪,村镇银行去了家里调查,邻居也证明他的信用好,不用任何抵押,贷款就批准了,我的感慨就是,大银行是不会做这5000元钱的贷款的,要做都做5亿的了。”
根据《意见》,国家将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股份制金融机构的办法。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发展小额贷款公司,鼓励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虽然融资难题尚未彻底解决,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完善小企业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家才透露了一些积极的信息:中小企业贷款与大企业贷款比例首次调头,余额比达到53.7∶46.3;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首次快于企业贷款平均增速,比企业平均贷款增速高出1.34%;中小企业贷款首次跑赢信贷大市,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37%。
安排95亿专项资金
扶持中小企业
财税方面的扶持也是《意见》的一大亮点。据李毅中透露,国家今年安排的中央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就有95亿元,是去年的两倍多,重点用于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及扩大就业方面。此外,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也将尽快兑现,成立的方式是由国家出资一部分,带动民间更多的资金投入。
此外,据介绍,《意见》在利用财税杠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还有一项新政即将实施,即2010年元旦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税额低于32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减少50%计入应纳税所得税,缴税比例依然是20%不变。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项目,除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