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10月30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外籍人士约翰在中国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可不料几个月内却接连遭遇了维修站安装盗版操作系统、回国后厂家拒绝保修等事件。约翰认为电脑公司在售后服务方面存在欺诈,要求退货并赔偿精神损失费。黄浦区法院近日判决电脑公司退货,但驳回了约翰“退一赔一”的要求。
去年2月15日,约翰花3799元网购了一台某知名品牌的笔记本电脑。因购机匆忙,约翰并没有发现这款笔记本并不包含操作系统。
在客服人员的指导下,约翰前往该品牌的指定维修站花了979元加装一根内存条并安装了操作系统。然而,在软件升级过程中,约翰发现维修站给他安装的操作系统竟是盗版软件。他认为对方这种行为是欺诈,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购买电脑和安装软件的费用,并“退一赔一”。
法院审理后认为,电脑公司虽在售后服务中有过错,但不应当认定为故意欺诈。鉴于被告同意退货,法庭可予准许,但其他诉请不予支持。
时间: 2024-10-22 14: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