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版权一直是很多涉入互联网的版权公司头疼的问题,因此在部分行业大举涉入互联网的大趋势下,他们都希望能够通过相关的一些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在音乐版权方面,大量的
数字版权一直是很多涉入互联网的版权公司头疼的问题,因此在部分行业大举涉入互联网的大趋势下,他们都希望能够通过相关的一些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在音乐版权方面,大量的盗版免费音乐大大削减了音乐制作方的权益,为了能够进一步扩大音乐制作方和自身的收益,提供音乐制作方的音乐创作激情,很多音乐互联网企业也纷纷开始陪着音乐版权人一起大喊音乐收费的口号。但几次都是上演着狼来了的故事。
2013年6月5日,是个搅动了音乐圈、互联网的日子。虾米音乐网对外宣布,从这一天起,包括虾米、百度音乐、QQ音乐、酷狗、多米、酷我在内的音乐网站,将试行音乐下载收费。
事后证明,这又是个“狼来了”的故事。“雷声”过后,音乐网站照旧提供免费音乐下载服务。即使是高调呼喊的虾米网,也坦承在增加收费服务功能的同时,原免费服务可继续使用,且所有在线试听服务都属于免费范畴。
关于音乐下载收费的传言,近几年一直不绝于耳。“网上下载音乐收费”的说法其实早有传闻。2012年11月曾有媒体报道,从2013年开始,几大知名音乐公司将联合国内音乐服务网站大范围推行音乐下载收费,付费用户将可以下载到媲美CD音质的高品质音乐。今年3月份,音乐人高晓松也在某次公开活动上透露,“7月1日开始,音乐版权将正式走向正版化,网络音乐下载开始收费。”收费喊话的次数并不少,只是“狼来了”喊的多了,不免给人留下“雷声大雨点小”的印象。
说起阻碍全面音乐下载收费的力量,很多人会搬出一个说辞:消费者不想掏钱。
其实,很多年前,我们动辄花费上百元买磁带和CD,大家都毫无怨言。网络下载音乐还没普及,没人尝过免费下载音乐的甜头。而当互联网风生水起,众多免费音乐网站也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于是,消费者慢慢习惯了免费。吃惯了免费的午餐,谁还愿意再去为音乐自掏腰包呢?
看起来,似乎真的是消费者习惯了免费午餐,压根儿没有付费享受服务的习惯。但事实上,有一个隐藏的事实被忽略了:当音乐网站绞尽脑汁推出各种音乐服务,而网友们也乐得成为会员,注册、充值时,原本就是在为音乐埋单。
所以,音乐网站之间,音乐网站与音乐公司之间的利益纠结,出于商业利益而对全面收费既向往又害怕,才是真正惯坏互联网用户的幕后推手。就像有的网友所说:“如果一夜之间所有音乐网站真的全部实行收费下载了,人们从此还不听音乐了?”
此外,音乐网站的竞争也是推行音乐下载收费道路上的一道关卡。
从一方称霸到群雄并起、诸侯纷争,其结果,任何一家音乐网站,如果尝试全面音乐收费下载,都可能损失多年来聚集的网民忠诚度,而流量正是其生存基础。
“免费当道,谁收费谁死亡”,在这种情形下,几乎无人敢轻举妄动。酷狗音乐副总裁伍巧思说得很直接:“只要腾讯和百度任何一家没有采取行动,其它音乐网站收费就意味着流失用户,大家都不会冲在前面冒险。”
多米音乐战略部总监左东旭也曾表示,收费下载的运营模式能否得到推广,重在各家网站步调一致。少数几家网站实施收费的结果,只能是用户流失,运营困难。
“作为互联网企业的音乐网站,并不是真心想帮助音乐行业。推动音乐下载收费,是音乐网站彼此竞争、产业升级的需要,他们只是在想尽办法切分这个蛋糕而已,只不过这种举动在现阶段亦举步维艰。”中唱艺能公司总经理刘思齐表示。
当然,版权问题也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关卡。
实际上,从2001年修正的《著作权法》,到2006年颁布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再到2009年出台的《侵权责任法》,我国对音乐的网络版权保护,早已筑就了法治盾牌。既然有法可依,为何依旧乱象不绝?有评论指出,涉事的主体繁杂是重要原因。音乐制品正版与盗版交织,而音乐网站获得和复制音乐制品的渠道也很多,版权保护缺乏得力的执法与管理。
那么,“全面收费”真的遥不可及吗?
刘思齐勾画了一条“全面收费”路线图:大鱼吃小鱼,用全面收费来抬高门槛,把那些中小型音乐网站灭掉。而这,恰恰是视频网站曾经走过的路。“数字音乐产业内部的竞争,将成为推进正版、收费下载等商业模式嬗变的驱动力。”
“音乐行业是做早餐的人,互联网企业是开店面和端早餐的人,如果这两种人都干不下去了,那些免费吃早餐的人就吃不下去了”, 从事了三十多年音乐工作的宋柯这样解释版权方、网站、用户三者之间的关系,而让这三者之间产生公平合理的交易,才能真正称之为音乐行业的突破,那时候也许才能迎来“全面付费”的真正开始。
而现如今,不论版权保障,还是分配比例都还没有形成成熟的体系和规范,所谓的“全面收费”其噱头意味远大于它的实际意义。况且,音乐行业所要解决的问题多着呢,远不是一个互联网音乐下载是否收费所能够解决的。
音乐下载,国外怎么做?
音乐网站不能提供免费下载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欧美、日、韩,几乎所有的试听网站都不能提供免费下载,网友们可以在线试听,但要下载就一定要花钱,如果网站提供免费下载,属于违法。国外的音乐网站也提供各种包月下载服务。
非法下载将受严厉惩罚 关于这一点,国内一家媒体2009年的一篇报道可以证明:“美国波士顿大学一名研究生由于非法下载了30首有版权的歌曲,日前被联邦陪审团判定罚款67.5万美元。”
这名叫乔·特南鲍姆的学生承认,他非法下载和转发了30首歌曲,分属四支不同乐队。联邦陪审团认定,他“有意非法下载”,侵犯知识产权,因此对他处以每首歌曲2.25万美元的罚款,总额67.5万美元。
当年7月,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一个陪审团又对一名非法下载和在网上传播歌曲的妇女重罚192万美元。
音乐收益如何分配?
欧美国家,乃至日本、韩国,都已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体系。据了解,在日本、韩国等国家,音乐版权方在分账中所占比例甚至能够达到90%;在欧美,唱片业的分账比例也普遍超过70%。比如在美国,苹果iTunes几乎一家独大,截至今年2月份,用户从iTunes下载的歌曲总数突破了250亿首,如果按iTunes上歌曲的普遍定价0.99美元来算,音乐公司拿走0.70美元,苹果留下0.29美元。这么算下来,iTunes至今已帮音乐公司赚到了100多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