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5月30日电 (记者申琳)日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规定南京市域内各类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6%。 南京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今年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12%,预警线为20%,下线为6%。南京市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应按基准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应按预警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其他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按下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
时间: 2024-10-23 20:01:06
本报南京5月30日电 (记者申琳)日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规定南京市域内各类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6%。 南京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今年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12%,预警线为20%,下线为6%。南京市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应按基准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应按预警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其他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按下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