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安市燕江工商所调解一起电动车自燃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元。6月10日晚,老李照常将新买不到3个月的“新飞”电动车放在自家楼梯间充电。20分钟后,充电器突然着火,冒出一股蓝烟,老李马上跑去关掉电闸。就一两分钟时间,电动车已烧着,顷刻间全部烧毁,楼梯间也被烧得一片漆黑。老李怀疑电动车质量有问题,到商家处讨说法。商家却表示,电动车是否属于自燃还需权威部门鉴定,拒绝承担责任。无奈,老李拨打了燕江工商所投诉电话。经过多次协商,消费者老李和厂家达成协议:厂家赔偿消费者一辆同型号电动车,并且赔偿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两项共计8000余元。工商部门提醒:购买电瓶车,要尽量选择知名品牌,以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存车时应尽量选择阴凉处,夏天气温高,电瓶车如长时间曝晒,容易引发自燃;要经常注意检修电瓶和线路,防止线路老化、短路引发意外;一旦发生自燃,属于质量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维权。
时间: 2024-07-29 08: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