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骏坚持,在《我的成功可以复制》这本书中“根本就没有提到自己是加州理工学院博士”、“不知道电子版为何有这些内容”的时候,我也为方舟子捏了一把冷汗。但出版这本书的中信出版社,勇敢的站了出来,用实际行动告诉老方:你只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中信出版社昨天发表了勘误声明。向读者和唐骏致歉:唐骏至少在2008年9月就审阅出“加州理工学院”的错误了。但是出版社并没有及时的修改,所以第一次印刷时,确实有“加州理工学院”之说。精彩,真精彩。唐骏诘问别人的话,改个定语,就可以用来反诘他了:“你读了你的书吗?”
中信出版社这份“及时”的“勘误声明”,让我想起了一个老掉牙的笑话:有一男的,在地里埋了300两银子,怕被人家挖到了,就竖了块牌子——此地无银三百两……唐骏在记者和公众面前,曾一再地、明确地表示:书里没有提过自己拿到加州理工学院博士学位,并宣称方舟子是“先造假再打假”。没想到,中信出版社的“勘误声明”却救了方舟子的驾——原来造假的,另有其人。
让人诧异的是,唐骏受到方舟子质疑后,他太太从美国给他寄了一份快递,其中的材料被他看作是反驳方舟子的有力证据,表示“我都不知道我老婆给我寄这么多材料,老婆真不容易”,“要不被没有判断力的人闷死了”……有心收集那么多材料,连1993年美国《神州时报》都淘出来了,怎么偏偏就没有找一找2008年12月第一次印刷的自传呢?
更让人诧异的是,唐骏为什么看到“加州理工学院”,就觉得方舟子是“先造假再打假”呢?既然有2008年9月的插曲,怎么就没想到是出版社的“失实错误”呢?起码可以问一问出版社吧?自己连最基本的求证都没有,就对别人的质疑加上了最恶意的揣测,仅这一点,唐骏就该向方舟子道歉、向读者道歉、向所有关注这一事件的公众道歉。现在道歉,好过继续“自圆其说”。
唐骏说过,“好在有法律,中国搞不成还有美国”。但诉诸法律的声势,吓不倒“真相法庭”的审判。见惯了各式各样的官司,见惯了贼喊捉贼的伎俩。地球人都知道,所谓诉诸法律之类的,在当下这个圈、那个圈的特殊环境里,往往只能说明当事人很愤怒,并不能说明当事人很无辜。作为名人、特别是被不少青年奉为导师的名人,在方舟子的质疑面前,唐骏首先要弄清的,不该是对方的动机,而是事实的真相。
至少,现在我明白了,起码在面对别人的质疑时,唐骏的“成功”就不值得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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