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0年4月份共有15家SP企业提交了梦网营销报批初审申请,经过中国移动初步审核,15家SP全部通过报备报批初审。
据了解,通过报备报批初审的15家SP是:湖南智源信息">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三进宇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汶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迅宇通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文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君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瀚洋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楚翔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启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亿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维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天耶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华夏同创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友世纪通讯有限公司、上海赛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梦网合作营销是指各种由梦网合作伙伴开展的针对其梦网业务而进行的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包括线上、线下各种由合作伙伴独立开展或与移动公司、其他媒体、销售商等第三方合作开展的活动。
对于由合作伙伴自行开展的梦网业务营销,按照梦网分层分级管理的原则,遵循梦网业务营销报备、报批制度。
根据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每季度对梦网合作伙伴进行分层分级考核的结果,分属紧密、标准、基本层级的合作伙伴在开展梦网营销时须遵守以下规则:
1.对于在紧密合作层级的合作伙伴,可以自行开展营销活动,不须向移动公司进行提前申请,但需要提前1周向移动公司报备;2.对于在标准、基本合作层级的合作伙伴,其所有营销活动必须提前1个月向移动公司报批。
3.对于报备、报批方案的审查和后续管理,合作伙伴应将完整、详细的营销方案向移动公司进行报备、报批。须详细说明活动的时间、范围、针对用户、使用的资源和手段,并在事前和事后分别提供计划书和总结。移动公司在营销活动中有权通过拨测等手段监控营销活动的开展。
当出现违反合作伙伴报备、报批的营销方案中的活动以及未报备、报批开展的营销活动,对当事合作伙伴做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