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1日消息,昨日晚间,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发布了复牌公告,称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乐视网股票将在21日上午正式复盘,恢复交易。公告同时披露,机顶盒已
7月21日消息,昨日晚间,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发布了复牌公告,称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乐视网股票将在21日上午正式复盘,恢复交易。公告同时披露,机顶盒已经累计销售175万台,金额近4.3亿元。
乐视在公告中称:乐视在互联网机顶盒合作中确实涉及违规,公司目前正在主动与央视共同对合作的互联网机顶盒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改,乐视商城已经停止互联网机顶盒销售,双方制定的整改方案已经完成,并正在上报监管部门的过程中,公司将努力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整改,尽快恢复机顶盒销售。
乐视指出,本次通知整改也仅是暂停公司的机顶盒业务,待整改完成后将快速恢复,目前来看不会对公司的机顶盒业务造成较大影响;对公司的超级电视以及乐视生态的商业模式不会有影响。
公告强调,“本次政策对公司目前已经形成的“平台+内容+终端+应用”四层架构不会产生变化,公司的商业模式也并未改变。”
乐视公告表示,公司为彻底解决牌照问题,将积极在广电监管部门的政策指导下,采取独立或者联合广电系统内的相关单位共同申请互联网电视内容牌照。
据悉,由于乐视在互联网机顶盒合作中涉及违规,该业务被广电监管部门叫停,随即引发乐视股票下挫,乐视于18日申请了股票临时停牌
公告如下: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交流会沟通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说明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部分媒体出现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或“公司”)的相关报道,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此向公司发来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4】第112号),问询包括事项发生背景、原因、进展、政策影响、相关风险、股票交易、信息披露、董事长海外工作的内容等方面,公司予以了书面回复。公司已于2014年7月17日晚间发布了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14-078)。为进一步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决定于7月18日举办投资者交流会。为保证信息公平、避免股价异动,公司申请了自7月18日开市起股票临时停牌。
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13:00-14:30在宏城鑫泰大厦17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了投资者交流会,对近期媒体相关报道进行说明,公司董事长贾跃亭、副董事长刘弘、董事邓伟、副总经理袁斌、副总经理雷振剑、董事会秘书张特、政府事务部总经理刘淼、海外事业部总经理莫翠天等董事、高管,通过现场、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出席会议,回答了投资者有关问题。
现公司结合深交所问询函回复内容和投资者交流会沟通情况,就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事项背景、发生、发展、信息披露
广电监管的背景在于“正人必先正己”,出重拳治理网络内容问题,清除和181号文相违背的东西。此轮的监管主要是针对机顶盒。181号文出台于两年前,之所以最近频繁下文规范市场,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和政策的监管出现了一定的偏差,突出的表现在:1、山寨机顶盒;2、侵权盗版及有害信息,3、互联网机顶盒销售方式及区域不符规定;4、互联网机顶盒厂商与牌照方合作模式不符规定。所以,乐视网的理解是,总局的规范是针对市场与政策层面的偏差,对机顶盒乱象的一个治理。乐视也存在机顶盒产品上的不规范的问题,这次要配合牌照方进行整改。总局的目的在于让目前的民营盒子提供方进行综合整改,以后开展规范化的服务。
公司于7月17日发现有部分媒体出现针对公司的相关不实报道之后,便积极与上级监管部门进行请示沟通,详细了解事情始末,尤其是确认相关事项的准确性,在7月17日下午得到准确信息后,公司于2014年7月17日收盘后发布了澄清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澄清说明,公司认为本次事项的信息披露是及时、充分的。
另外,我公司最近三十天并未接待过机构投资者到公司的调研,日常的投资者关系电话或者邮件以及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均正常接受所有投资者的公开沟通交流,未有任何提前或者有选择性的向机构及其他投资者进行信息通报等不符合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事项影响
据公司向监管部门直接沟通了解,乐视在互联网机顶盒合作中确实涉及违规,公司目前正在主动与央视共同对合作的互联网机顶盒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整改,乐视商城已经停止互联网机顶盒销售,双方制定的整改方案已经完成,并正在上报监管部门的过程中,公司将努力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整改,尽快恢复机顶盒销售。
在整改期间除央视以外的其他牌照方暂停与乐视合作,待整改完成并验收后其他牌照方再继续与乐视网进行正常合作。
乐视机顶盒自上市以来截至2014年6月30日累计销量(含订单)约为175万台,已确认收入的累计销量约为163万台,对应金额约为42,991万元,其中2014年1-6月份的销量(含订单)约为125万台,已确认收入的销量约为113万台,对应金额约为27,165万元,对2012年、2013年、2014年1-6月份毛利(由于公司的各项业务成本共担,无法单独计算出该项业务的净利润贡献)的贡献比例分别是3.18%、-1.09%、预计影响区间6.42%至7.10%。因此,公司认为机顶盒业务对公司业绩的直接量化影响较小、可控。
本次通知整改也仅是暂停公司的机顶盒业务,待整改完成后将快速恢复,目前来看不会对公司的机顶盒业务造成较大影响;对公司的超级电视以及乐视生态的商业模式不会有影响。
超级电视自上市以来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累计销量(含订单)约为90万台,已确认收入的累计销量约为72万台,对应金额约为203,788万元,其中2014年1-6月份的销量(含订单)约为70万台,已确认收入的销量约为57万台,对应金额约为148,272万元,对2013年、2014年1-6月份毛利(由于公司的各项业务成本共担,无法单独计算出该项业务的净利润贡献)的贡献比例分别是0.31%、预计影响区间-3.67%至-4.05%。2014年初,公司为进一步提升品牌,对营销策略进行了适时调整,导致初期毛利出现下滑,但后续随着销量规模的快速增长,收益已经取得明显改善。
公司的超级电视目前并未受到影响,在正常销售,公司预计未来超级电视的业务开展也不会面临重大的政策风险。
对于政策层面,公司认为,资本市场有一些反应过度,广电总局的监管政策从长期来看还是利于乐视的,虽然短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认为,目前的监管政策,对公司长期而言是一个利好,总局的监管的宗旨是希望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因此对正版储备量较大、且整改合理的公司是长期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