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艺术家眼里,电影是门艺术,在投资商眼里,电影是场生意,在大众文化里,电影是种娱乐,而到了小众文化里,电影则成了观众用以满足表现欲和获取存在感的工具,比如,我们今
在艺术家眼里,电影是门艺术,在投资商眼里,电影是场生意,在大众文化里,电影是种娱乐,而到了小众文化里,电影则成了观众用以满足表现欲和获取存在感的工具,比如,我们今天看到的“弹幕”电影,严格意义上,我认为它已经不是电影,而是人们社交和娱乐需求不断膨胀和积压之下产生的“溢出效应”。
弹幕的出现是社交和娱乐需求被操纵和引导的结果
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交和娱乐常态化的年代,即便是患有社交障碍的人也可以通过网络轻而易举地交到朋友,网络通讯技术的普及正使得社交成为一种流行。而娱乐则正在成为人们调节生活的必需品,放弃融入大众化的娱乐,意味着失去茶余饭后的谈资以及掌握信息所带来的安全感。好比身为互联网人不知“弹幕”为何物,在同行面前就会丧失话语权。
社交和娱乐的常态化,等同于取消了通常意义上的社交和娱乐,人们需要不断地从中获得躯体乃至心理上的满足,导致需求成为必需,欲望成为习惯,推动着社交由浅到深,促使娱乐成为不断强化的感官刺激。一旦停下来,人们就会陷入空虚和不安之中,仿佛被世界所抛弃了。形形色色的社交软件和泛滥成灾的娱乐节目之所以仍然大有市场,根本原因也在于此。
基于社交和娱乐需求膨胀和积压而产生的商业行为,是一种衍生品,是唯利是图的商人操纵之下的投机行为,也就是上文提到的“溢出效应”。弹幕电影的出现透露出大众传媒日益凸显的泛娱乐化倾向,而这种倾向的出现是被引导、操作之下的结果,弹幕电影本身是泛娱乐化的一种表现,反应出人们已经不满于电影固有的感官刺激,继而想进一步成为娱乐文化的参与者和制造者。
弹幕电影是掩藏在小众文化外衣之下的“伪文化”
小众文化是相对于大众文化而言的,之所以“小众”是由人群本身的兴趣、审美的小众化所决定的,他们钟情于某一种事物,且对大众文化持有“保守主义”的态度,甚至公开斥责流行文化的种种不是。比如摇滚音乐在中国属于小众文化,摇滚乐爱好者往往不希望摇滚发展成为主流文化,而且对流行音乐普遍抱有抵触情绪。这样一群人共同构成了小众的摇滚文化。
反观弹幕电影,一个弹幕爱好者绝不会因为这一喜好而拒绝前往电影院观看正常的电影,也绝不会为保持爱好的小众性、纯洁性产生排他情绪,相反,而是希望这一爱好走向大众,成为娱乐流水线上的一环。这是因为弹幕爱好者本身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小众人群,爱好形成的过程带有太多偶然性和猎奇性的成分,多数情况下,弹幕爱好者也是大众文化的爱好者,而弹幕只不过是寻求新奇的过程中的一个偶然。
小众文化之所以能够称其为“文化”,是因为事物本身就带有一定的文化属性,比如古玩收藏,比如汉文化,而不是单纯地在新技术催生之下诞生的少数行为,弹幕电影充其量只是一种现象,还谈不上“文化”。换句话说,弹幕文化是一种掩藏在小众文化外衣下的“伪文化”,它以小众文化的姿态向大众群体蔓延,而恰好,后者在各种娱乐快餐和新奇文化的狂轰乱战之下早已失去了信息辨别能力。
电影文化应该保持独立性,正如产品不应一味迎合用户
如今,博大众一笑已经成为流行文化的共同追求,不论是电视节目还是剧场演出,一切都在装腔作势地对文化做着表面化的处理,观众身处其中,为获得短暂的愉悦而放弃了意义追问和现实思考,取而代之的是哈哈一笑。文化,在疯狂的商业追求之下丧失了它的独立性。
电影作为一种文化,究竟应该谄媚和取悦观众,还是应该引导大众的审美和价值观?这个问题一如互联网产品经理常常遇到的问题。一个伟大的值得称赞的产品究竟是要一味迎合用户需求和习惯,还是要通过合理的引导培养起用户正确的健康的行为习惯?目前来看,大多数互联网产品和电影一样,为了商业利益选择了迎合用户。
前不久,我看到一篇文章,说周鸿祎是最好的产品经理,因为他对用户心理的拿捏十分精准,比如大多数用户很懒,所以就有了“一键清理”的设计,因为用户有惧怕电脑中毒的心理,所以就有了惊悚的红色感叹号的设计。在我的理解中,人们应该养成保持电脑系统整洁的习惯,而不是像处理攒了一周的脏袜子一样“一键清理”。假如我的电脑中毒了,你大可以温柔的告诉我,没必要装腔作势地吓唬我。你利用了用户人性中的弱点,我顶多觉得你是个精于算计的家伙,周鸿祎不是最好的产品经理,而是最“坏”的产品经理。
电影也一样,不能仅仅为了迎合观众的口味而放弃艺术坚持,降低艺术品位。一部伟大的电影一如一款伟大的产品,应该在大众审美面前保持独立和强硬的姿态,弹幕出现之后,有些影院甚至设立了弹幕电影专厅,我认为这既是一种跟风媚俗的表现,也是大众文化向商业利益的妥协。
王小波说:“一切都在不可避免的走向庸俗”。今天发生的一切,我们早该料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