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6月19日消息 银监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 2008年5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后,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3月末,全国已开业583家小额贷款公司,筹建573家。按照《指导意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的意见,银监会本着积极审慎、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改制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监督管理要求等。依据《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必须满足村镇银行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包括必须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除此之外,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还应当在法人治理、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及支农服务等方面符合一定要求。主要有:一是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健全。二是考虑经营能力和持续发展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按《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三是考虑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资产风险分类准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四是考虑支农和服务当地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最近四个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五是考虑流动性风险和
抵债资产减值风险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抵债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暂行规定》的出台,对小额贷款公司规范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具有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对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活跃县域和农村金融市场,加强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支持,促进“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将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 银监发〔2009〕48号 各银监局(西藏除外): 现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九日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工作,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按照《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经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第二章 准入条件 第三条 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须符合《指导意见》的审慎经营要求。 第四条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除满足《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规定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召开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置、改制工作作出决议。债权债务处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较高,且坚持支农服务方向。 1.各治理主体职责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清晰,治理目标科学,考核激励机制有效,信息披露透明。 2.具有完备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覆盖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且执行到位。 3.有良好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按《指导意见》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资产风险分类准确,且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其中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 5.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75%,且贷款全部投放所在县域。 6.最近四个季度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 7.单一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单一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 8.抵债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 (三)已确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 (四)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推荐其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同时对其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未设村镇银行的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优先改制。 (六)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三章 程序和要求 第五条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应当成立筹建工作小组,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应当委托筹建工作小组为申请人。筹建工作小组由主发起人、小额贷款公司等有关单位组成,负责相关改制工作。 第六条 筹建工作小组须严格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做好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筹建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落实筹建、开业阶段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筹建工作小组须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同时对其管理状况进行专项审计。清产核资基准日原则上选定在清产核资工作开始时的上季末。筹建工作小组应对清产核资结果和审计结果进行复查。 第八条 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筹建工作小组、小额贷款公司和中介机构应对净资产结果进行确认,签定净资产确认书,并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净资产处置方案对净资产进行处置。 第九条 拟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其资质、持股比例等必须符合《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对不愿意作为发起人、不符合村镇银行发起人资格或持股要求的,申请人应在申报开业前完成相关股权转让或清退等工作。 第十条 有关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应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要求,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筹建和开业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产核资基准日与申请筹建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筹建,除提交《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股东(大)会同意改制的决议书及中介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清产核资报告、管理状况专项审计报告; (三)上一经营年度审计报告; (四)净资产确认书及分配报告;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的书面声明; (六)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 (七)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批复文件及营业执照; (八)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开业申请材料同《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规定材料。 第十二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受理、审查并决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的筹建和开业等行政许可事项。 第十三条 筹建工作小组在收到核准开业的批复文件后,要及时按法定程序解散小额贷款公司并注销营业执照,凭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指导监督,严把准入关,确保改制工作依法合规、稳步推进。 第十五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村镇
银行监管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改制后村镇银行的持续监管,确保其稳健发展。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暂行规定未尽事项,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等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银监局可根据本暂行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印发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通知
银监会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村镇银行暂行规定
时间: 2024-10-22 01: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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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解读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村镇银行暂行规定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就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答记者问 问:银监会出台<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的背景.原因和意义是什么? 答:2008年5月,银监会与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 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一年来,各省依据<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速度迅猛.小额贷款公司对活跃县域及农村金融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个别地区也出现了盲目发展.市场定位偏差.风险加大等问题.为了引导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遭遇高门槛
新华网上海6月21日专电 题: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遭遇高门槛 中国银监会日前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覆盖.不良资产等方面增设了一些新的监管指标,其中要求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则被业界视为门槛过高.专家建议,应该给小贷公司更多空间,允许"草根金融"探索自己的村镇银行之路. 高门槛隔离风险 中国银监会规定重点强调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包括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且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
银监会设小额贷款公司转制通道
成立三年以上.且最近2年连续盈利的小额贷款公司将有可能转制为村镇银行.昨天,银监会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记者了解到,现在已开业的583家小额贷款公司均未满足转制条件. 激励小额贷款公司准确定位 "小额贷款公司试行一年来,起到了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的作用,但个别省份缺乏规划."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有些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不准确,没把贷款放给农民和中小企业,发放了不少大额贷款.此次明确给予小额贷款公司的转制通道,有助于规范小额贷款公司
转制门槛太高小额贷款公司身陷政策困境
6月18日,银监会发布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为小额贷款公司(简称"小贷公司")改制村镇银行打开了政策通道.然而,新政没能换来"喝彩",高耸的门槛让国内近600家小贷公司望而却步,而面对资金压力与国有银行的竞争,不少小贷公司陷入两难困境. 全国小贷公司难言转制 自去年下半年起,各地开始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对于运作良好.信誉佳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申请审批可转为村镇银行.然而,<暂行规定>却给小贷公司泼了一盆冷水. <
村镇银行向总理提要求
恒升村镇银行的两条建议受到了随同温家宝总理一起前来考察的央行行长周小川和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的重视. 实习记者 朱健 "一是村镇银行规模小,盈利能力较弱,能否实行税收减免政策?二是建议放开村镇银行存款利率的限制."8月23日上午,在温家宝总理赴温州考察的现场--恒升村镇银行营业厅,恒升村镇银行董事长李志存向总理及随行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等建议道.实际上,这也是以村镇银行为代表的农村金融业内的共同呼声. 中国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
阳泉小额贷款公司的探索
Research on microinance organization in Yangquan 文/刘贵斌 自2008年12月山西阳泉市首批小额贷款公司批准创建以来,经过半年多的推动和发展,阳泉市共批准设立9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5.95亿元,现9家公司已全部开业并开办贷款业务.阳泉市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对扩大辖区"三农"信贷投入.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紧张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效应正在显现 对解决中小企业和"三农"资金需求成效明显.截至200
浙江再推小额贷款公司新政:可提前半年增资扩股
本报记者 刘华 杭州报道 浙江将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模式. 6月8日,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对本报透露,浙江省金融办.省工商局等部门联合起草的有关进一步加大扶持浙江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预计本月内获得浙江省政府审批.该文件将解决其定位.减轻税负.资金来源.扩大经营范围及服务管理等问题. 按照这一政策,小额贷款企业可提前半年增资扩股,而此前规定的期限是一年.这对面临"无米下锅"的小额贷款公司而言,不啻于一场"及时雨". 60%小额贷款公司缺钱 小额贷款公司在浙江率
重返县域市场:建行18月内发起百家村镇银行
建行正撒豆成兵,依靠村镇银行重返县域市场. 7月8日,接近建设银行的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建行设立村镇银行控股公司的方案已于日前获国务院原则性同意,但目前建行还未拿到正式牌照,"还有一些程序要走".该控股公司将与西班牙桑坦德银行联合设立. 前述消息人士透露,建行同时制定了到2011年底开设100家村镇银行的计划,其战略意图是以村镇银行模式重返县域市场."如果成功,建行和桑坦德银行的胃口都远不止100家." 建行狂飙突进的背后,是村镇银行牌照争夺的白热化. 据银监会
汤敏:小额贷款公司路在何方
至今为止,500至700亿的民间资金已经投入了进去,但小额贷款公司到底算不算是金融机构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文/汤敏 小额贷款公司是迄今为止民营经济唯一能够参与和控制的准金融机构.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已经有13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成立, 500亿到700亿的民间资金通过小额贷款公司投入到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农户贷款之中.然而,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身份不明,发展前景不清,后续资金不到位,又被排斥在当前很多优惠政策之外,民间资金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热情正在下降.由于监管责任不清,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