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杂志 徐明 张翃 红色字体为采访张志远的观点
“数字音乐发展到现在,还远远没有成熟。”1月17日,太合麦田CEO宋柯坐在《财经》记者面前,显得冷静而坚持。“我还是很乐观”。
事实上,与他一起出道的很多同行早已消失或沉寂。宋柯是不多的幸存者之一。
2003年,身为华纳唱片副总裁的宋柯从事的是CD唱片的制作与发行工作。当时,新浪等门户网站刚刚开始涉足彩铃业务。宋柯便得出一个判断——CD(传统唱片)会退出市场,数字音乐才是未来。于是,他毅然离开了华纳唱片,创办了太合麦田。
严格意义上说,数字音乐的革命正始于CD.1987年,德国的一个研究院研究出了一种音频文件压缩技术,这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MP3.MP3随后占领了绝大部分随身听市场。但在互联网出现后,CD行业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歌曲不再需要通过店面销售,只需要通过移动通讯和互联网来传播。
宋柯认为,CD的弊病是有“搭售”的嫌疑。“谁规定一张CD一定要有10首歌呢?互联网兴起,第一个解决的就是音乐要走向单曲市场”。
但当宋柯和他的同行们真正开始抛弃代表传统的CD,走向代表未来的互联网时,他们面对的却并非一条阳光大道。
盗版阴影
怀揣iPod,耳塞听筒,手舞足蹈——苹果iPod的广告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用手机、MP3、iPod等听音乐,已经是个人数字娱乐生活的一部分。
这是个巨大的产业。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新近的一则报告显示,数字娱乐已经成为中国网民网络应用的重心,网络在线音乐以86.6%的使用率位居榜首,使用网民高达1.81亿人。
但是,“互联网上基本挣不了钱。”宋柯说。这也影响到太合麦田的重心。“(在线音乐)这块我们先放了,虽然现在也还在走,但基本上先放在一边了。”
“互联网上最大的问题就是非法下载。这些年来,唱片公司在互联网上基本没有什么实实在在的收入。”宋柯说。版权问题始终是制约在线音乐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网络盗版和免费盛行,造成用户难以形成付费习惯,使得坚持正版音乐的网站生存艰难。
此外,正版音乐在线下载的支付环节也颇为不便。用户下载一首歌曲,需经过繁琐步骤才能完成最终支付。而作为便捷支付的“手机钱包”方式,唱片公司则表示,由于支付成本太高,SP等中间环节基本拿走成交额的三成。
“你会愿意为两三元钱的东西去透露你的信用卡号码吗?”宋柯认为,支付模式的不合理明显降低了用户付费的意愿,是在线音乐无法形成清晰商业模式的重要原因。
iResearch 2007年的研究数据显示,2006年,通过互联网直接下载或收听音乐的用户达到1.19亿人,但付费用户仅有区区150万人左右,仅万分之一。2006年,包括运营商广告等其它收入在内的市场规模则为1.1亿元,与传统音乐(唱片磁带)和移动音乐市场规模相距甚远。
此前,太合麦田与百度签订了六个月的合作协议,具体方式是:太合麦田授权百度正版的歌曲,用户可以从百度下载这些歌曲,百度则以MP3频道的广告收益与太合麦田分成。宋柯坦承,这个合作是失败的。“我们每个月只能收到几千块钱。而MP3搜索占百度整个搜索量的20%左右——这20%会给它带来多大的广告收入啊!我们作为国内最强的版权公司之一,每个月只能收到几千块钱,连一首歌的彩铃费都不到,这是一个合理的模式吗?”他反问到。
“老鼠与大象”
太合麦田们在移动那里也难以多分到一杯羹。
2003年5月17日,中移动首次推出彩铃业务之后,这种包含了手机铃声、彩铃及全曲下载等形式的移动音乐开始在人们的拇指滑动间迅速发展起来。
据China Venture2007年《中国数字音乐行业投资分析报告》,中国移动音乐行业从2003年的7.5亿元,在2004年118.7%的增长、2005年64.6%的增长、2006年8.9%的增长后,至2007年市场规模已经达到32.1亿元。
但火爆的市场仍然没有带给音乐制作公司们期待的飞跃,主要问题就是,音乐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SP、运营商等传播销售渠道。
举例来说,开通彩铃功能每月需交5块钱功能费,也就是说一个手机要是有彩铃功能,用户一年要交60块钱。以3亿用户量为计,这个市场达到180亿元。
宋柯说,传统渠道一张CD如果卖20元,音乐公司预计能拿到5块钱,分成比例大约为25%.而在移动音乐市场,凭借渠道优势,移动公司拿走了这一块收入的大头。“现在移动音乐这么大的市场我们只拿到一点点,这就让前端公司很难有动力去创作”,宋柯指出。
“现在音乐行业和运营商行业相比,犹如老鼠和大象之别。”宋柯坦言,目前音乐公司分到的利润还不足以维持其正常运营。
而数字音乐观察人士、北京数字音乐咨询顾问公司CEO张志远说,之前SP及运营商实际分走了移动音乐市场75%甚至更多的利润,而剩下部分还将在音乐公司、版权公司和音乐制作人等多个角色间分配。
“1+N”模式的失败
市场的挤压迫使宋柯和他的同行们去做各种各样的尝试。
宋柯此前曾尝试了一种名为“1+N”的模式:“1”即音频,“N”就是每首歌都会有几个版本的不同选项,价格为2元、3元、5元不等——根据包含艺人的照片、视频、歌词、虚拟的单曲封面等内容的不同来划分。以此回避盗版带来的问题——因为盗版通常只有音频。
2005年底,太合麦田旗下艺人李宇春新曲《冬天快乐》即以此种方式推广。甫一推出,两个小时内就销售了7万首。这首歌曲的最终销量达到几十万首,收入约100万元人民币。
事实上,太合麦田还是遭遇了盗版的挑战。在该单曲推出的前几日,网络上已经出现了盗版下载,太合麦田为此不得不迅速对歌曲做小幅修改。
“我们的内容是受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数字版权管理,即一种用于保护产品版权的数字化方式)保护系统保护的,而很多人的WINDOW系统是盗版的,不兼容,不能在大部分的MP3播放器上听。”宋柯解释为什么放弃了这种创造巨大销量的模式。
“1+N”模式失败了。反盗版的征程似乎还在原点打转。太合麦田的这次反盗版也成为数字音乐行业进行曲的一个无奈的“咏叹调”。
新模式探索
种种压力包围下的音乐制作公司开始谋求转型,有的选择向渠道商靠拢,如鸟人唱片被华友世纪收购。而宋柯则在2005年倡导成立了数字音乐发行联盟,希望以此缓解销售渠道的压力,甚至试图破解“渠道为王”的“咒语”。
“要指望网站、运营商大发慈悲,给我们最合理的分成比例、最透明的数据是不现实的。但网络渠道我们自己是可以建设的。”宋柯正计划将太合麦田的业务扩展到数字音乐产业链条下游——除前端制作外,同时培植自己的销售渠道。
但张志远预计,“渠道为王”的现象至少仍将持续一两年。他认为,中国3G时代的到来将在很大程度上丰富移动音乐和在线音乐的内容生产,也将使“渠道为王”的现实格局得到改观。而随着苹果和诺基亚等跨国企业布局中国的数字音乐市场,一些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或许会给这个行业带来新的希望。
“苹果的‘iPod+iTunes’模式、NOKIA的‘手机+音乐店’、运营商的带‘DRM’(数字版权管理)的整曲下载模式……这些模式可能会形成多元化的渠道,使数字音乐公司得到释放。”张志远预计。
与此同时,在线音乐一直采取的DRM形式也有了松动的迹象。在国外,环球、百代、华纳等音乐巨头已经与亚马逊等网站合作,销售非DRM形式的数字音乐。据百代公布的数据,去除DRM之后,英国摇滚乐队平克。弗洛伊德(Pink Floyd)的专辑《Dark Side of the Moon》销量猛增了350%.在国内,百度和新浪等也开始探索免费视听广告分成模式。这意味着,消费者对视听下载可能不再付费,而音乐公司、SP将通过销售广告来实现利润分成。
宋柯看来,这一模式仍然值得商榷。“这是很好的模式,但分成比例是个问题。如果太低的话,唱片公司何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