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今天上午听取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草案规定:用户办理入网手续,应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向大会做了草案的说明。
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终端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从网络活动的现实来看,我国法律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收集、使用、处理公民个人电子信息,还缺乏统一明确的规范。因此,决定草案明确: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
许多人每天都要收到大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从国外情况看,一些国家已制定相关法律,对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的行为予以规范。为此,决定草案作出相应规定,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手机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记者 马闯 侯艳)
时间: 2024-10-22 11: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