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同B2B、B2C一样,都是电子商务的几种模式之一。不同的是C2C是用户对用户的模式,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 C2C的典型是百度C2C、淘宝网等。
B2C模式是我国最早产生的电子商务模式,以8848网上商城正式运营为标志。B2C即企业通过互联网为消费者提供一个新型的购物环境——网上商店,消费者通过网络在网上购物、在网上支付。由于这种模式节省了客户和企业的时间和空间,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节省了宝贵的时间。
因特网上的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信息服务、交易和支付。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商情广告;电子选购和交易、电子交易凭证的交换;电子支付与结算以及售后的网上服务等。主要交易类型有企业与个人的交易(B to C方式)和企业之间的交易(B to B方式)两种。 参与电子商务的实体有四类:顾客(个人消费者或企业集团)、商户(包括销售商、制造商、储运商)、银行(包括发卡行、收单行)及认证中心。
从贸易活动的角度分析,电子商务可以在多个环节实现,由此也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两个层次,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如电子商情、电子贸易、电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级的电子商务应该是利用INTENET网络能够进行全部的贸易活动,即在网上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实现,也就是说,你可以从寻找客户开始,一直到洽谈、订货、在线付(收)款、开据电子发票以至到电子报关、电子纳税等通过INTERNET一气呵成。
2009年春节前,京东商城的火爆与家居易站的倒闭形成了极为强烈的对比。不以成败论英雄,但是,分析一成一败的原因对于后来者绝对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京东商城与家居易站同属于B2C模式,最大差别在于行业的差异。通常,学术派进行模式论证的时候都会进行价值链分析;可是,如果理性而深入思考,我们发现行业属性分析应该是模式设计的第一前提。离开对于行业以及行业用户及客户的深刻了解,设计出来的业务模式很可能显得十分荒谬!
抽象分析,电子商务的最基本业务组成部分如下:
·产品:主要是产品能否清晰展示,能否用标准来定义。
·服务:服务内容能否通过标准描述。
·物流:交收运输的方式。
·支付:电子支付还是线下支付,在什么阶段支付等。
上述4个方面构成了电子商务平台的基本模块,而电子商务模式的行业分析应该围绕上述4个方面予以分析与归纳。我们可以用京东商城和家居易站做案例对比分析:
京东商城 家居易站
行 业 电器、IT产品为主
家装、建材
产 品 ·能够清晰描述产品特性
·有明确的产品交付标准 ·家装产品为定制产品,难以简单描述
·部分建材产品可以清晰描述
·家装与部分建材产品没有明确的标准
服 务 服务标准确切,厂家一般提供全国联保 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环节复杂,家装及部分建材非工业化生产
物 流 可以用专业物流简单实现 无法用简单的物流解决所有产品交收问题。例如家装是现场定制服务,厨柜等产品需要在厂里定制然后到现场定制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