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裴晓兰) 价值13万余元的电信设备被李某等人偷走后,当作废品卖掉,每人仅获利几十元。记者昨天获悉,李某因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已被顺义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半。 29岁的李某是顺义人,无业。2006年9月的一天,李某和三个老乡提议到顺义区龙湾屯镇山里辛庄村牛山山顶偷东西,几人从山顶发射塔上卸下了一块类似暖气片的方盒子,后将方盒子运下山,当废铁卖给了废品回收站,每人分得几十元。几天后,他们又去偷了另一个方盒子卖了。 随后,因辛庄村几个村民反映联通手机没有信号,联通公司工作人员到牛山山顶查看,发现铁架上的三个板状天线、一台CDMA放大器、一台GSM放大器都不见了。两台放大器正是李某等人盗走的方盒子,总价值高达13万余元。 当年,李某犯事后逃跑,于去年11月被抓。他随后供出了几个同伙,他们均被另案处理。经查,李某还另有多次盗窃行为。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数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
时间: 2024-09-10 12: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