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通讯员 梅光景 记者 刘丽芳) 昨日,市统计局发布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网购“账单”,去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支出达271元,比上年增长59.4%。
去年四个季度通过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52元、43元、35元和140元,前三个季度居民的网购消费比较均衡,而四季度消费额超过了前三个季度网购支出总和,主要是“双11”和“双12”带动四季度网购支出剧增。此外,网购数额与收入水平成正比。20%最高收入家庭的网购支出达883元,是20%最低收入家庭支出60元的14.7倍。
时间: 2024-09-18 14:4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