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娇)“同样是到店里消费了,为何团购餐饮商家就不给客人开发票?”日前,莫女士凭团购短信去海口金贸西路一家餐厅吃饭,用完餐后商家却拒给她开发票,将她与普通顾客“区别对待”。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网络团购的盛行,如今享用团购大餐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但不少消费者反映,团购套餐虽实惠,但用餐后索要发票成了难事,商家拒绝给团购消费者开具发票成“行规”。
海口市民林先生近期在一家团购网站上“团”了海口一家餐厅的三人套餐,原价171元,团购价只花了88元,用餐完毕后,当林先生向餐厅服务员索要发票时,服务员却告知他,团购已经是最低价格了,不能再开发票。
团购一族李小姐说,自己平时喜欢团购,特别是团购吃饭,海口大大小小的餐厅、饭店,每个月她都会“团”下几家来吃一吃,但每次消费结束,向商家索要发票时,商家都以“团购已经是最低价”、“团购没有发票”为理由,拒绝给她开发票。
“如果在网上团购我们店的套餐,是不能给顾客开发票的。”海口海垦路一家肥牛火锅店工作人员说,他们的团购价已打了4.1折,价格已经很低了,没赚多少钱,给消费者开发票还要交税,他们不做这种亏本生意。
究竟有多少参加团购的餐馆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发票?记者随即在美团、窝窝、糯米团三家团购网站寻找了10家海口本地餐馆,并以顾客的身份逐一打电话咨询,有9家餐馆表示不能为团购顾客提供发票,只有一家餐馆说一般他们不提供发票,但如果消费者实在需要,他们可以破例开一张。
关于团购餐饮索要发票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海南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只要消费者消费了,都有权利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以任何理由拒绝开具发票都是违规行为。
热线工作人员称,网上团购只是商家一种自愿行为,折扣也是商家的一种面向市场的销售手段,属于自愿行为,所以消费者网上团购索要发票是可行的,也是商家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了拒开发票的商家,消费者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或举报,一经查实,税务部门将对商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