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高技[2012]705号关于印发下一代互联网
“十二五”发展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战略高度重视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的精神,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统一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国下一代互联网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下一代互联网“十二五”发展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意见》中提出的我国发展下一代互联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产业发展路线图和时间表等内容,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W020120329402141091330.pdf☆☆关于下一代互联网“十二五”发展建设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中国工程院办公厅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互联网 建设 意见 通知
时间: 2024-10-25 03:2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