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法院昨天对商务部条法司原正局级巡视员郭京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原处长孙海渟、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检查科原科长梁丛林、主任科员凌伟、海淀区国家税务局财务管理科原副科长梁敏进等受贿上诉案进行了终审宣判,分别裁定驳回郭京毅、刘伟、孙海渟、梁丛林、凌伟、梁敏进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4起案件均为近期备受关注的官员受贿案,其中两起案件是郭京毅串案,另两起案件是黄光裕系列案。一审判决后,郭京毅等人以量刑过重为由,分别提出上诉。市高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郭京毅等人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根据各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坦白、检举他人犯罪及退赃情节,依法裁量的刑罚适当,故维持原判。(记者邱伟)
时间: 2024-08-01 06: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