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和北仑区人民法院近日正式以卖家身份入驻淘宝网(微博),成为全国率先在购物网站上开店铺尝试司法拍卖的法院。(7月3日《广州日报》)
网络时代,没人不知道淘宝网是卖东西的,但是法院进驻淘宝网,法官成为淘宝店主,他们卖的是什么呢?正是这样的疑问,让宁波市两家法院正式以卖家身份入驻淘宝网的消息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细看新闻才知道,法院开淘宝商店,可不是办案之余兼职做生意,而是利用淘宝网店进行司法拍卖。
司法拍卖属于法院的日常工作,其中最常见的就是法院强制拍卖,它是指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并通过相关程序进行公开拍卖,实现物品变现的一种法律措施。目前国内法院在进行强制拍卖时所采取的主要办法,是通过委托拍卖机构来进行。
但是这样一来,就会产生两个弊端:一是要向拍卖公司缴纳一定的费用,提高了拍卖成本;二是因为其中涉及好几个中间环节,容易出现低估贱卖、物品缩水贬值以及暗箱操作等问题。而很多时候法院委托的拍卖行为,其最终拍卖所得的资金,又涉及到对案件原告或者是受害人一方的赔偿,所以拍卖结果和案件当事人有着密切的关系,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说,自然是希望拍卖成本越低,拍卖所得越高,就越好。
而宁波市这两家法院通过在淘宝网设立网店,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的方式,相对于传统的司法拍卖,可谓是扬长避短,优势明显。首先一点,由于省略了委托拍卖公司这一环节,实现了大幅度降低拍卖费用的目的,为申请执行人和受害人一方争取到更多资金。更加重要的是,由于在淘宝网这个平台上实现了法院和竞拍人的直接对话,减少了各种中间环节,自然也就减少了各种人为因素,避免了有人低估贱卖、暗箱操作等“潜规则”,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国家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其实在笔者看来,宁波市这两家法院开设淘宝店进行司法拍卖,除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之外,其更大的意义在于体现了法院紧跟潮流,勇于创新的意识,体现了一种与时俱进的工作智慧。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任何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都应该像宁波市这两家法院一样,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具备创新求新意识,能够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