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 记者朱磊 记者今天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获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和莱西市人民法院先后判决了两起利用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共有3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1·14”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09年5月至2010年1月,魏某、任某租用两台国外服务器,非法经营了3个淫秽色情网站,以人体艺术为幌子发布淫秽图片,通过网民浏览其网站上链接的广告联盟赚取广告费牟利。经鉴定,3个网站上共有9139张淫秽图片。近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判处任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8·27”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2009年5月初至6月中旬,栾某多次通过互联网在某网站发布主题帖22个,其中涉及淫秽色情图片88张、淫秽色情视频1部,网民点击量达6万余人次。2010年8月27日,栾某因涉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被刑事拘留。近日,莱西市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栾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时间: 2024-12-09 15: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