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既可以使消费者省去带现金的麻烦,又可以使商家迅速回笼资金、刺激消费。商业预付卡虽然在我国发展迅速,但是近年来却一直背负着“灰色地带”、“贪官法宝”等罪名。其作为一种商业交易手段,如果能够实施全面有效的监管,还是利大于弊的。政府一直对其发展高度重视,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同时开展了大量检查、宣传工作,商业预付卡已经开始逐渐走入一条规范、有序的发展之路。
抑制贿赂和违规发卡预付卡进入规范时代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预付卡便利实用的条件,进行公款消费、收卡受贿,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助长了腐败歪风。所以为商业预付卡正名,则成为了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出台,正是可以起到及时遏制预付卡腐败、防范金融风险的作用,从而达到进一步规范支付行业的目的。《通知》中规定,发卡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对发卡方来说,通过开具发票,可以清楚地表明这些卡都卖给了谁、卖出了多少,并且据此来上税,商务部门也可以据此开展监管;对购卡方来说,发票可以限定卡的用途,有效避免一些企业通过以卡代钱的形式偷税漏税。《通知》还规定,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能少于3年。一般情况下,预付卡都有使用期限,一旦卡过期或是丢失,卡中的余额就有可能被发卡方清零,这就等于自动作废。进行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保证预付卡的公开、透明化。
为了进一步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促进反腐倡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商务部研究制定了《单用途预付卡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1年11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对管理主体、管理职责、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等进行了规定。并根据企业年营业收入,将发卡企业区分为独立发卡企业、集团控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重点发卡企业、集团控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除在工商注册地办理备案外,还应登录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进行业务报告。下一步《办法》的出台,将意味着使用单用途预付卡的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将在商务主管部门留下其企业详细信息,所以一旦企业违规,监管部门将有迹可循。
专项检查工作对推行“三项制度”,规范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2012年元旦、春节假日前初步遏制了违规发卡行为,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已逐步落实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职责,并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地方工商部门等单位建立了工作合作机制。大部分地区已初步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管理工作体系,形成了工作机制,建立了管理队伍。除此之外,专项检查还摸清了情况,奠定了政策基础,其获得的辖区内近6000家发卡企业的相关数据,有效建立了重点发卡企业目录,并建立了工作联系,为下一步管理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工作的开展,还规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秩序,提升了发卡企业诚信经营和服务的意识,规范了市场,减少了预付消费纠纷,以检查促宣传的形式,赢得了社会共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发卡企业和消费者均表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很有必要,既能保证预付卡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又能使企业强化自身的信用意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出台政策落实整改诠释预付卡的市场价值
2011年5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对于之前一直处于或明或暗、游离在违法违规边缘的商业预付卡正了名,其政策的执行情况也开始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其实,商务部一直对商业预付卡领域高度重视,早在2009年,市场秩序司就完成了预付消费的课题研究。完成了《我国商务领域预付费消费卡(券)运行状况与监管机制》的报告,同时积极制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对单用途预付卡收费、投诉、保密、赎回、清退等业务建立统一规范,这也是继10月28日央行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预付卡领域所出台的又一部重量级监管文件,势必会进一步规范种类繁杂的预付卡市场。
除了政策的制定,相关专项检查行动的开展也助力监管工作。2011年8月20日至10月30日全国37个地区部署开展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检查以大型商场、超市等生活服务企业,以及同一品牌连锁企业为重点对象,以发卡企业对实名登记、限额发行、非现金购卡等“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对使用预付卡的企业开展了全面大检查。随后,商务部邀请监察部、人民银行等6部门分赴北京等5省市开展联合检查,重点考察57家重点发卡企业“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据了解,34个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联合检查组共对4990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涉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2.03亿张,发卡金额1001.22亿元,结算金额794.34亿元。同时,召开了890余场座谈会,开展了1138场次的各类宣传活动。
有些专家呼吁,既然预付卡带来很多麻烦,不如全面禁止。但是,从行业空白,再到基本落实,在短时间内,商务部通过一系列的专项行动,有效管理了相关发卡企业,并且摸清了领域内的实情。在已检查的发卡企业中,74.43%的发卡企业采取登记身份证号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等方式记录了购卡人的身份信息,较好地落实了购卡实名制。其中,超市、百货业的购卡实名制执行率达84%,74%的发卡企业通过银行卡或支票等银行转账方式落实了非现金购卡制,77.73%的发卡企业落实了限额发行制。大部分企业通过政策约束,也已经开始建立起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同时能够遵守“三项制度”,其风险防控也已基本到位,并已开始从业务流程设计、技术系统设置等方面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并且,预付卡也在便利公众支付,减少现金使用,促进消费等方面发挥了日益积极的作用。
随着整体市场的发展,预付卡机制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业内专业人士指出,预付卡在替代小额零星现金以及本身折扣优惠方面有着银行卡无可比拟的优势,同时,不断完善的实名制购卡制度也让预付卡的使用更加安全和便捷,政府的一系列政策和行动,更好地诠释了预付卡的市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