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作为比喻的建模过程
游戏大师Chris Crawford谈互动叙事
古希腊诗人荷马1作品中的“如手指般泛玫瑰红色的曙光(rosy-fingered dawn)”2的描绘是最古老的的比喻手法运用之一。他把日出之前的曙光与手指的颜色做了个比拟,赋予自然现象以生动之气,从而让作品具备了丰富的表现力。创造比喻是诗人之所长,也是大部分艺术家必备的技能。
从根本上来说,数学建模也具有比喻特质。互动叙事艺术创作的核心不是图像,不是声音、不是对话,甚至也不是情节发展,而是数学建模。在互动叙事产品当中,我们可以有富于艺术表现力的图像,也可以加入精彩的配乐,还可以创作几首好诗,如此等等—然而,这些都不是互动叙事的关键所在。我们当然可以把伟大的绘画作品串联起来制作成电影,也可以把一位伟大诗人朗读诗歌作品的过程录制成电影,还可以把交响乐团演奏古典名作的表演录制为电影,但是作为电影作品,那会很精彩吗?把一种媒体形式中的优秀艺术作品简单地移植到另一种媒体形式当中,这样做并不会产出优秀的艺术作品,只是一种可悲的尝试。真正的艺术家总是“因地制宜”,致力于寻求能与媒体形式产生共鸣的艺术表达。
上述观点对于互动叙事而言至关重要,然而许多读者可能会对此感到难以接受。一部分原因可能是艺术家对其艺术创作及所涉媒体形式情有独钟。电影创作者热爱电影;诗人专情于诗歌;作家则崇尚文学。说这些绝妙的艺术形式在互动叙事里并不占有主要地位,这听起来像是校长对家长说他们的孩子还不够优秀,没资格入校—对笔者观点的愤然拒斥也就不难理解了。
尽管如此,还是请这样的读者保持克制。笔者的目的并不是贬低任何人,而只是希望帮助读者找到恰当的发力点。在过去,子承父业是社会惯例,子女的喜好得不到尊重。对于某些人来说,作为新兴媒体形式的互动叙事并不一定就是他们发挥聪明才智的最佳领域。对于这些人来说,与其硬着头皮来做互动叙事,还不如继续追随他们自己的方向。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要把自己钟情的媒体形式强行运用到它并不适合的领域当中。在电影发展初期,一些杰出的戏剧演员曾经尝试过把传统的戏剧形式搬到当时还颇为新鲜和陌生的电影形式当中。他们在观众席当中架设了一台摄影机,然后把舞台剧表演录制了下来。这样的“电影”在效果上远不如现场表演的舞台剧,却也方便了发行—无法看到现场表演的偏远地区由此获得了观赏的机会。然而,这样的电影作品都在商业市场上惨败,这些戏剧演员们也因此对电影产生了蔑视,认为它是一种拙劣的艺术形式。
在舞台戏剧行业的发展颇为失意的大卫·格里菲斯(D.W. Griffith)3没能钟情于舞台,于是他在投身电影事业的时候,没有抱守那些先入为主的传统戏剧观念,由此开创了前所未见的电影表现手法和技巧,在前人失败的地方取得了巨大成功。
对于已经选择了攀登其他媒体形式之高峰的人,笔者要祝他好运,并且劝阻他不要再涉足互动叙事,因为互动叙事是另一座高峰,通向这座高峰的是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更加险恶的是,这条互动叙事之路还尚无人开辟,全靠自己探索和跋涉;要向这座高峰进发,就需要脚穿登山鞋,手握弯刀,全副武装踏上征途。在互动叙事的征途上,前进速度会比其他的路途更慢—欲速则不达。
如果我们能够克制对其他(包括游戏在内的)既有媒体形式的牵挂,以孩童般的天真来面对互动叙事,那么就能够有所收获。倘若我们试图把来自既有媒体形式的先入为主的观念强加于互动叙事,那么就必然失败。
要点19
不要戴着既有传统媒体的有色眼镜来看待互动叙事。
打住!你说的这是在故事叙述当中应用数学思维,但是人类本身是无限复杂的动物;把一个人精简为一系列数字,这完全磨灭了人性。艺术的作用在于探索和赞美人类体验,而不是拒斥其丰富性。
别忘了,互动叙事关注的是戏剧(drama),不是现实世界。现实世界的人类体验的确是无限复杂的,但是戏剧剔除了其中的诸多复杂性。不妨想一想自己在现实生活中认识的最坏的人,难道他们还能比小说里描写的坏人还要坏吗?有谁在现实生活中见过与《星球大战》里的黑武士旗鼓相当的大坏蛋,与韩·索罗(Han Solo)一样潇洒自信的游侠?电影中的角色都不是具有现实复杂性的真实人物,他们只是现实人物形象的提炼和简化。时长不过上百分钟的电影根本不可能全面地表达无限复杂的人类生存状况,因此只能剔除绝大部分复杂性,并且以极其鲜明的方式突出体现其中的几个方面或片段。数学表达简化了这种复杂性的事实并不足以否定这种做法。
即使如此,把人性简化为一堆数字还是一种贬低。
笔者不妨以“爱”的概念举个例子来阐释。对于不同的人,难道我们不是会爱得多一些或者少一些吗?难道我们的爱没有程度之分吗?既然爱可以有不同的程度之分,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将不同的程度与数值对应起来呢?如果我们说罗密欧对朱丽叶的爱大于他对自己家族的爱,那么用数值上的差别来体现这个不同,难道与之前的说法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吗?
但是问题在于,爱是个多维度的概念,不能用单一的数值来衡量吧!爱有许多种,比如对父母的爱、对子女的爱、夫妻之间的爱等。所有这些不同性质的爱怎么可能用单一的数值一概而论!
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是这些差别对于要创建的故事世界来说是否重要,以及故事世界中的人物是否会根据爱的不同性质而做出不同的行为反应。如果确实如此,那么我们就有必要把单一的数值拆分成多个种类,然后分别进行数值上的量化。如果这些差别对于故事世界中的艺术表达没有太多影响,那么我们就完全可以采用单一数值来概括。
说爱得“多一点或少一点”与说爱到“0.57倍或0.23倍”,两者之间恐怕是天壤之别。前者的文字描述方式考虑到了我们人类理解这类事物时具有的“近似估计”之本质,然而后者的数值量化描述方式则制造了一种精确性的假象。
不妨考察如下的情况:
最伟大的爱;
较伟大的爱;
少一些的爱;
最少的爱;
没有爱。
上述以文字描述了不同程度的爱,由此我们完全可以分别为各个程度赋予数值,比如:
最伟大的爱 4;
较伟大的爱 3;
少一些的爱 2;
最少的爱 1;
没有爱 0。
我们还可以随意扩展出更多不同的程度:
最伟大的爱 7;
特伟大的爱 6;
较伟大的爱 5;
不温不火的爱 4;
少一些的爱 3;
些微的爱 2;
最少的爱 1;
没有爱 0。
只要我们能避免含义上的含混和重叠,这样的程度分隔可以不断扩展细分下去。其实“insignificant(些微)”与“least(少一些)”,或者“strong(特强)”与“great(伟大)”,已经有些难以辨析前后差别,然而这只是语汇的局限性,与爱这个概念的程度差别无关。说某人的爱是0.2364级,这当然是有些荒唐;我们也不可能在任何情况下坚持说0.2364比0.2365更正确—这里的关键问题并不是量化的具体计算原则,而是以何种粒度来进行程度上的区分。
上述这样的量化既不是对人性的贬低,也不是对人类生存复杂性的忽视。寻求恰当的变量数值就好比对在写文章的时候进行的字斟句酌,目的只是在内容上实现拿捏得当。量化的方式利用的是数值,传统的描述方式利用的是文字,仅此而已;我们只不过是用不同的“语汇”来描述同样的东西。量化的好处当然在于,这种新的语汇适用于计算机。
尽管笔者如此这般论断,恐怕还是会有一些读者对于量化人类品质这样的事情感到难以接受。对于这样的读者,笔者想问:我说了那么多都没能说服你,有没有可能还是因为你对任何数学相关事宜抱有抵触情绪呢?确实有不少人在学生时代对数学做过痛苦的挣扎,还可能因此而觉得自己很笨—有过这样的经历的人对数学抱有恐惧和厌恶之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倘若读者感到自己也是这样的人,那么请积极面对这种抵触情绪,仔细考虑自己是否愿意为了互动叙事的远大目标和理想而克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