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消息,有媒体报道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一起普通的注册商标侵权案件,被告方为
刚刚提交上市申请的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理由是由于其侵犯了原告注册的45类第“11312563”号陌陌商标。陌陌官方对此未回应。陌陌疑因商标遭抢注陷侵权纠纷公开资料显示,该商标由杭州尖锐软件有限公司申请,申请日期为2012年8月6日,专用权期限为2014年1月7日至2024年1月6日,其适用的商品/服务列表包括4502社交陪伴、4505交友服务/婚姻介绍/计划和安排婚礼服务,4503服装出租等。而根据商标局网站的资料显示,北京陌陌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注册商标超过60个,涵盖科技应用、地理等多个范围,涉及第9类可下载软件、第35类广告、第38类信息传送等,但并没有涉及45类的商标。其中,最早注册的一个商标时间为2011年9月8日,而陌陌上线iOS版本的时间在当年8月。接近陌陌的知情人士
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第45类商标并不在陌陌的经营范围内,其商标适用商品指向线下婚恋介绍服务类,而且从商标生效日期看属于恶性“抢注”,因为在此之前陌陌已经在使用该商标。据了解,商标“抢注”一事并非个案,此前
嘀嘀打车就曾因此更名为滴滴打车。对于移动互联网的不同类别商标冲突问题,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表示,移动互联网的一个特征是O2O(OnlinetoOffline),很多移动应用
往往具备线上和线下多个产品和服务的商标类别的特征,此时应用如果只申请注册单个商标类别
就会发生法律风险。(周小白)
时间: 2024-09-27 22: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