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报道】1月8日消息,360公司起诉金山网络CEO傅盛名誉权纠纷一案今日上午在北京一中院二审开庭,案件当庭未宣判。
此案源于2011年9月,金山网络CEO傅盛通过微博发表针对360公司董事长兼CEO周鸿祎的一系列言论,360公司认为其发表的“流氓”、“黑社会”等言论属于恶意诽谤,构成对360公司的商业诋毁和名誉侵权,并发起诉讼。
2012年9月,该案件在北京市西城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定傅盛实施的行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具有违法性,已构成对360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判处傅盛向360公司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3万元经济损失。
随后傅盛提出上诉,申请驳回一审判决,该案件于今日上午在北京一中院二审公开审理。
在庭审中,代表傅盛起诉方律师认为,此案件的起诉方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并不等同于周鸿祎本人,与傅盛在微博言论中所涉及的周鸿祎自然人及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开曼群岛)并不属于同一主体,周鸿祎不应借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发起诉讼。
该律师还称,傅盛此前在微博中的言论属于转发而非原创,不应该承担起诉方所指的法律责任。
对此,360公司代表律师则辩称,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与周鸿祎本人直接相关,而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在法律主体利益上也等同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且傅盛在其微博中发布的言论尽管是非原创内容也属于直接发布行为,应该负相关法律责任。
但经过双方当庭举证及辩论,北京一中院并未做出当庭审判。
时间: 2024-07-31 0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