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Java程序员经常运用对象的多态性使其在适当的地方调用适当的方法,显得很神奇。这种方法通过继承机制来实现。然而,一个严谨的实验可以使其变得很明白,并揭示了,把多态性理解为与类型相关的概念更为合适,比继承机制的解释更好。这种理解可以帮助程序员更好的运用多态。
------WM.保罗 罗格斯
“polymorphism(多态)”一词来自希腊语,意为“多种形式”。多数Java程序员把多态看作对象的一种能力,使其能调用正确的方法版本。尽管如此,这种面向实现的观点导致了多态的神奇功能,胜于仅仅把多态看成纯粹的概念。
Java中的多态总是子类型的多态。几乎是机械式产生了一些多态的行为,使我们不去考虑其中涉及的类型问题。本文研究了一种面向类型的对象观点,分析了如何将对象能够表现的行为和对象即将表现的行为分离开来。抛开Java中的多态都是来自继承的概念,我们仍然可以感到,Java中的接口是一组没有公共代码的对象共享实现。
多态的分类
多态在面向对象语言中是个很普遍的概念.虽然我们经常把多态混为一谈,但实际上有四种不同类型的多态。在开始正式的子类型多态的细节讨论前,然我们先来看看普通面向对象中的多态。
Luca Cardelli和Peter Wegner("On Understanding Types, Data Abstraction, and Polymorphism"一文的作者, 文章参考资源链接)把多态分为两大类----特定的和通用的----四小类:强制的,重载的,参数的和包含的。他们的结构如下:
在这样一个体系中,多态表现出多种形式的能力。通用多态引用有相同结构类型的大量对象,他们有着共同的特征。特定的多态涉及的是小部分没有相同特征的对象。四种多态可做以下描述:
强制的:一种隐式做类型转换的方法。
重载的:将一个标志符用作多个意义。
参数的:为不同类型的参数提供相同的操作。
包含的:类包含关系的抽象操作。
我将在讲述子类型多态前简单介绍一下这几种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