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龚婷)近日,有网友发帖提出“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的民间建议”,引发众多网友关注,关于“雇员公务员同工不同酬”的话题也再次被提起。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在接受记者的采访。
网友指雇员制诸多弊端
日前,网友“sweetpapa”在深圳新闻网的深圳论坛发帖“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雇员制的民间建议”,指出我市雇员制的诸多弊端,包括“职业发展通道闭塞,缺乏激励制度”“薪酬管理不能充分体现激励原则”等,希望能“建立完善的政府雇员职业可持续发展机制。”该帖子引起了众多网友关注。
记者在论坛上翻看了关于讨论雇员的帖子,发现大部分是反映“雇员的不平待遇”,很多网友称“干同样的工作,公务员是1万多,我们才5000多。怎么生存呀?”有网友称“雇员也是招考的,是层层选拔考进来的,是有学历有能力有经验有前途的四有青年,雇员的工作量工作质量,不比公务员差,甚至超出好多。然后待遇与公务员有天壤之别,严重倒挂。与公务员同为政府工作人员,同工不同酬,并且没有后路,后顾之忧非常巨大。”网友“sweetpapa”则清楚地指出“雇员的薪酬结构设计单一,未与技术等级年功考核学历等因素挂钩。”
8年来雇员3次“涨薪”
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雇员跟公务员本身的定位就不同。“造成大家认为同工不同酬,那是岗位分类不清晰的结果。打个比方,本来招的是普通辅助管理类雇员,也就是文员打字员之类的,技术含量不是很高,定的工资肯定也不高。但是如果单位让他从事别的难度高的岗位,他心里就觉得不公平了,我干的是公务员的活,凭啥工资那么低。”该负责人认为,这并不是雇员制度有问题,而是人力资源配备跟不上,用人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岗位分类。
那么,雇员的收入到底有多少,该负责人并没有透露具体的数字,他只是表示,根据不同的岗位,有不同的薪酬。记者了解到,我市制定了《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工资拨付与分配实施办法》,对于普通雇员的工资福利性经费拨付及工资分配作了规范。自2004年普通雇员制度设立以来,已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情况,于2007年2009年2011年三次提高普通雇员的工资福利性经费核拨标准,普通雇员收入有了明显提高。同时,对普通雇员的年终考核奖单位缴交的社保费用也进一步明确。
“雇员工作满9年就解聘”不实
在帖子中,网友们再次表达了对于“雇员续签2次合同到期就解聘”的担忧。根据原雇员管理办法规定,雇员合同的期限由雇用单位根据雇员的岗位任务确定,每一雇用期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续签合同的,最多可以续签2次,每一续签的合同期不得超过3年。也就是说,雇员的“工资寿命”只有9年?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的3月就通过媒体辟谣,不存在“全市雇员合同到期一律解聘,不再续聘”的说法。“当时这样设置合同期限,主要是考虑避免雇员长期雇用沉淀在机关事业单位,消除职业常任制的沉疴。但在2010年12月31日颁布的《关于修改
记者还了解到,我市事业单位雇员和职员初步实现了合同聘用方面的并轨。2010年7月,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我市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纳入岗位管理范畴,统一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不再签订雇员合同。
继续深化雇员分类管理改革
记者发现,论坛上网友对于雇员薪酬改革以及完善职业发展通道的呼声最高。对此该负责人回应:“实际上从去年初开始,我们已将雇员制度的创新变革列为改革课题,并完成了全面调研工作,今年将继续推进,拟定方向是按照分类改革分类管理的思路,研究雇员制度的深化改革。打个比方说,像专业技术雇员专业技术公务员,这种出现重叠的,那么可能取消或者合并。”他说,希望将来能够做到按照岗位设置定薪酬,做到“同岗同酬”。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制度要求,完善事业单位雇员制与职员制并轨运行后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聘任制公务员公务员分类改革以及机关其他人员管理的要求,研究机关雇员制度的变革。统筹协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人事制度改革,创新用人机制,建立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相关方案的拟定目前正在抓紧进行。
从2004年我市实行雇员制截至2011年末,我市各级机关单位共聘用普通雇员1899人,其中,高级雇员2人专业技术雇员257人辅助管理雇员1286人工勤雇员354人;事业单位共聘用普通雇员1922人,其中,专业技术雇员1019人辅助管理雇员737人工勤雇员1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