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7月2日电 浙江省工商局日前出台网络经济新政,对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个体工商户,不开展实体经营的,名称可依其申请使用“××网店”。 也就是说,个体户可以注册网店,今后网店和客户做生意时,也可以提供发票,一改此前有时因无法提供发票而被迫放弃订单的尴尬。浙江省同时决定积极支持网上服务品牌依法申报知名商号,网店品牌也将有机会跻身“名牌”系列。 去年开始逐渐影响浙江的金融危机寒流让很多企业选择以网络经济应对。有人对此形容说,是用互联网编织一双“跑鞋”,实现市场主体的加速发展。 浙江嘉兴一服饰企业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都在做外贸,国内基本没有渠道,现在要转内销,网上市场无疑是一个突破口。 为充分调动网络创业热潮,浙江省工商局启动了“136助网工程”,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培养10万名网商,帮助60多万企业上网用网,在30多家网站试点提高整体信用水平。 此外,浙江省将进一步放宽网络创业准入门槛,对市场举办者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的服务性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经营范围依其申请使用“网上经营××”或“网上提供××服务”等。 浙江省工商局表示,这次政策出台,旨在鼓励个体户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网店执照,但不会强制推行这项制度。
时间: 2024-09-24 03: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