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冶炼用煤产品进行的质量监督抽查显示,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3.8%。 冶炼用煤包括冶金焦用煤和高炉喷吹用煤。冶金焦用煤主要用来生产炼铁、炼钢的还原剂——焦炭。高炉喷吹用煤是从更新生产工艺、降低成本和能耗出发,直接作为还原剂生产钢铁的部分烟煤和无烟煤。 此次抽查对冶炼用煤产品的干基灰分和干基全硫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涉及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湖南、河南、山东、四川、云南、陕西、贵州、重庆等1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78家企业生产的8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少数产品干基全硫项目不合格,少数产品干基全硫不合格,影响下游产品质量,造成环境污染;个别产品干基灰分不合格。 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有山东华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赛肯贸易有限公司、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松山洗煤厂、六盘水市钟山区兴鑫煤厂和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冶金焦用煤。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并针对干基全硫不合格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整顿。
时间: 2024-10-01 00: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