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达到3710亿元,比上年增加707亿元,增长23.5%,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 1.49%,再创历史新高。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达2114亿元,比上年增加425亿元,增长25.2%,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25%,为 199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中,各类企业支出2682亿元,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支出688亿元,高等学校支出315亿元,所占比重分别为72.3%、18.5%和8.5%。企业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
2007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
国家统计局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2009年1月7日
2007年,我国科技经费投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力度加大,投入强度再创历史新高;国家财政科技支出持续增加,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近十年来的最高水平。
一、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情况
2007年,全国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为3710.2亿元,比上年增加707.1亿元,增长23.5%,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49%。按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21.4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174.5亿元,比上年增长12%;应用研究经费支出为492.9亿元,增长0.8%;试验发展经费支出3042.8亿元,增长29%。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4.7%、13.3%和82%。
分执行部门看,各类企业经费支出为2681.9亿元,比上年增长25.6%;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687.9亿元,增长21.3%;高等学校经费支出314.7亿元,增长13.7%。企业、政府部门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占全国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72.3%、18.5%和 8.5%。
分产业部门*看,八大行业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超过1%。专用设备制造业为1.95%,医药制造业为1.82%,通用设备制造业为1.53%,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为1.42%,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为1.41%,橡胶制品业为1.28%,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1.15%,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为1.03%。
分地区看,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超过100亿元的有北京、江苏、广东、山东、上海、浙江、辽宁、四川、陕西、天津、湖北和河南共12个省(市),共支出2994.6亿元,占全国经费总支出的80.7%。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或超过全国水平的有北京、上海、天津、陕西、江苏、浙江和辽宁7个省(市)。
二、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2007年,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为2113.5亿元,比上年增加425亿元,增长25.2%;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25%,为199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2007年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
|
财政科技支出额 |
比上年增长 |
占财政科技支出 |
|
(亿元) |
(%) |
总额的比重(%) |
合 计 |
2113.5 |
25.2 |
100 |
其中:科学技术 |
1783.1 |
— |
84.4 |
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 |
330.4 |
— |
15.6 |
其中:中央 |
1043.0 |
— |
49.3 |
地方 |
1070.5 |
— |
50.7 |
注:1.2006年及以前年度财政科技支出包括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科研基建费和其他科研事业费;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改革后,财政科技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科目下支出和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前后年度财政科技支出涵盖范围基本一致。
2.表中“—”是指,由于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改革后,新旧科目不一一对应,数据不具可比性,因此无法计算增长速度。
附表 2007年各地区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情况
地 区 |
R&D经费支出(亿元) |
R&D经费投入强度(%) |
|
全 国 |
3710.2 |
1.49 |
|
北 京 |
505.4 |
5.40 |
|
天 津 |
114.7 |
2.27 |
|
河 北 |
90.0 |
0.66 |
|
山 西 |
49.3 |
0.86 |
|
内蒙古 |
24.2 |
0.40 |
|
辽 宁 |
165.4 |
1.50 |
|
吉 林 |
50.9 |
0.96 |
|
黑龙江 |
66.0 |
0.93 |
|
上 海 |
307.5 |
2.52 |
|
江 苏 |
430.2 |
1.67 |
|
浙 江 |
281.6 |
1.50 |
|
安 徽 |
71.8 |
0.97 |
|
福 建 |
82.2 |
0.89 |
|
江 西 |
48.8 |
0.89 |
|
山 东 |
312.3 |
1.20 |
|
河 南 |
101.1 |
0.67 |
|
湖 北 |
111.3 |
1.21 |
|
湖 南 |
73.6 |
0.80 |
|
广 东 |
404.3 |
1.30 |
|
广 西 |
22.0 |
0.37 |
|
海 南 |
2.6 |
0.21 |
|
重 庆 |
47.0 |
1.14 |
|
四 川 |
139.1 |
1.32 |
|
贵 州 |
13.7 |
0.50 |
|
云 南 |
25.9 |
0.55 |
|
西 藏 |
0.7 |
0.20 |
|
陕 西 |
121.7 |
2.23 |
|
甘 肃 |
25.7 |
0.95 |
|
青 海 |
3.8 |
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