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中易代理人在宣判后大哭是激动还是煽情,不论我们站在国外还是国内公司的角度看问题,反正微软是输了与中易的官司,并被判停止生产和销售若干个版本的Windows 98、2000及XP。这难道是天意?想想微软前阶段在Vista不成功的情况下急着推Windows 7,是有所预感,还是为自己留下了一棵救命稻草?
一、老鼠扳倒大象
微软因在Windows98等产品中预装郑码输入法被中易起诉。在审理两年半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11月16日宣判此案。法院裁定微软使用中易字体字库侵权,但使用郑码并不侵权。
虽然微软被判侵犯中易公司字库的知识产权,不过,法院并未判微软对中易进行赔偿,而只是要求微软停止生产和销售包括相关字体的产品,其中包括Windows 98第二版、Windows 2000中文专业版、Windows XP中文家庭版及XP中文专业版等,微软只需要承担750元的法院受理费用。
据报道,中易代理人在宣判后大哭,称微软终于输了。不论中易代理人在宣判后大哭是激动还是煽情,不论我们站在国外还是国内公司的角度看问题,反正微软是输了与中易的官司,从而上演了一出老鼠扳倒大象有精彩大戏,并且一波三折,毕竟这桩官司曾经三次开庭,历时两年半。
二、幸有救命稻草
在微软被判侵权消息传出后,有评价说相关产品(Windows 98第二版、Windows 2000中文专业版、Windows XP中文家庭版及XP中文专业版等)已经不再是微软的主要产品。在微软的后续产品Vista及刚刚推出的Windows 7并没有在禁止生产销售之列。
这反而让我们想到,为什么在过去几年时间里,微软为何非常卖力地推出Vista版本的Windows?并在该版本市场反应冷淡、存在较多问题后,急急忙忙地推出Windows 7?
这难道是天意?想想微软前阶段在Vista不成功的情况下急着推Windows 7,是有所预感,还是为自己留下了一棵救命稻草?
试想,如果没有Windows 7(虽然还有Windows Vista,但其口碑不佳,几乎已经名存实亡),那么在Windows中文版领域,几乎就没有什么产品可以销售了,那么微软可就不知道会失去多少市场份额,那其它竞争对手可就要笑不动了。所以,被判侵权的微软还好有Win7这根救命稻草。
三、判罚是否过轻?
在讨论微软被判侵权一事时,有不少人提出仅对微软判罚停止销售相关版本Windows及承担750元的法院受理费用似乎太轻了。我一开始也这么想,但后来觉得虽然此判罚有待商榷,但并不能算轻。
因为,虽然被判停止销售的Windows版本已经不再是微软的主要产品,但毕竟还有不少的用户在用。同时,也有不少用户还对这些老版本的Windows怀有一定的感情,还不完全接受Vista和Windows 7。这种判罚将对微软操作系统的中文版市场产生不小的影响,毕竟Vista和Windows 7对机器的硬件要求稍微要高些。
另外,用户的选择范围小多了,但因为这个原因逼着大家去用Vista和Windows 7似乎也不合情理。
当然,对于中易公司而言,如果没有任何赔偿是否公平?既然微软使用中易字体字库侵权,而使用郑码并不侵权,但侵权部分难道不该有赔偿?难道是中易公司自动放弃赔偿?难道中易公司只救法院给一个说法?具体情况还不清楚,不过不知道为什么这桩官司自始至终都没有公布相关协议的原始内容。
还有就是,无论如何,这桩官司对微软的名誉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本来喜欢花钱消灾的微软就一向认为:名誉受损可能比罚钱更重要,可这次却马失前蹄了。
总之,这桩官司让我们看到,小公司也有告倒大公司以弱胜强的情况,大公司也有侵权并马失前蹄的情况。当然,被判侵权的微软之前似乎有预感,还好有Win7这根救命稻草,不然问题就很严重了。至于判罚是否过轻,则看从哪个角度看了,从某种意义上讲,微软可能会觉得名誉受损才是最糟糕的。